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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靈光一閃
胡志海當年因為勾搭麥向北的媳婦林淑華,以「亂搞男女關系」的罪名,判了三年勞動改造。
如果他老老實實接受判決,三年後又是那個「叱詫風雲」的胡二爺。
但胡志海偏偏作死,不自量力與麥穗為敵,從而牽扯出一連串的「陳年舊案」,改判槍斃。
不過,槍斃前還需在西北農場接受三年勞動改造。
這就給了他逃跑的機會。
要說他對林淑華有多少感情,那還真沒有。
否則也不會因為林淑華流産,就果斷拋棄了對方。
原本,胡志海可以拿著剩下的錢,去東南沿海城市發展。
這幾年,國家政策好,憑胡志海的人脈與能力,發個小財什麼的,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但胡志海心裡咽不下這口氣。
所以,他歷經千辛萬苦,逃回襄溪縣,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找麥穗報仇!
等報完仇,他再離開這裡,去別的城市發展。
否則,即使在外面發了財,他這心裡也始終不得勁,恐怕到死都放不下!
另外,胡志海現在已經改頭換面,叫李志豪,眼睛還瞎了一隻,人送外號「獨眼龍」。
至於怎麼瞎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肯定是逃回來的途中瞎的。
胡志海也不願將自己的醜事,拿到外面去亂說。
可見胡志海能從西北農場逃回襄溪縣,路上也不是那麼的一帆風順,期間想必是吃了不少苦頭。
這也是胡志海為什麼一定要回來報仇的原因!
他認為,自己之所以落到如今這樣的田地,都是拜麥穗所賜。
他一定要將對方千刀萬剮,否則難解他心頭之恨!
但麥穗一直待在軍區,也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胡志海以前跟東南軍區打過交道,栽過跟頭,所以,他這次學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