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麥琳看來,西北農場也並沒那麼恐怖。
不就是跟蓮花村一樣下地幹活麼,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殊不知,西北條件跟江南可不一樣。
況且,林淑華他們是去接受勞動改造的,怎麼可能跟蓮花村的村民一樣。
麥琳走後,胡志海的手下劉毅也來給胡志海送東西。
俗話說,殺人如麻的山大王家也有幾個忠僕。
劉毅就是這樣的人。
他送來的東西,就比麥琳豐盛多了,不僅有衣服和吃食,還有兩百塊錢,以及若幹票據。
而麥琳一毛錢都沒給林淑華他們帶。
一來是因為麥琳沒劉毅那麼有錢。
她現在只是一名學徒工,每個月工資只有18元。
除了吃飯,她還要買衣服,自己都不夠花,哪裡還有多餘的給林淑華他們。
劉毅是幫胡志海管理地下賭莊的,風險雖高,但來錢也快。
麥琳跟他自然比不了。
二來就是因為麥琳沒良心。
親媽即將遠赴西北參加勞動改造,且懷著身孕,她居然還想著買衣服。
真不知道她腦子裡裝的都是些什麼東西!
麥琳從派出所回廠裡上班的時候,正好偶遇麥向北和麥老三。
麥老三是來提那五千個可攜式縫紉機的,之前因為麥向北的事,耽誤了一點時間。
現在麥向北的事了結了,他得趕緊把這事兒給辦了!
供銷社的李主任都催他好幾次了。
麥向北則是過來辦理交接手續的。
他已經把機械廠的這份工作賣了,打算回村幫麥老三打下手。
正好那邊也需要一個懂技術的,麥向北正合適!
麥向北這可是正式工,而且是襄溪縣第一大廠機械廠的正式工,訊息一放出去,好多人爭著搶著要買。
最後賣給了孫翔的表弟。
孫翔是麥向北的大徒弟,之前都是當兒子一樣教的,兩人私交很好。
所以只要了1200元,算是友情價。
如果別人買的話,最少最少也要1500,甚至2000也是賣得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