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琳心裡想的是,她是爸爸唯一的血脈,爸爸不可能不要她。
既如此,自然得要點好處,才能回去,否則豈不虧了。
胡志海還沒正式成為她後爸,就能給她買手錶。
親爸怎麼滴也不能比後爸差,至少得給她買個收音機才行!
殊不知,一個被傷透了心的男人,什麼都不怕。
麥琳想要拿喬,麥向北壓根不上套,直接說道:
「麥琳的林,原本是你們林家的林,既然她不認我,那我也不要了,以後就讓她改姓林!
縱使我不能生了,但我有侄子侄女,我老麥家還不至於絕種,用不著你們林家施捨!」
麥鴻材見狀,立馬表態:「小叔,你放心,等你老了,我養你!」
麥老三也緊隨其後:「沒錯,老四,以後鴻材不僅是你侄子,也是你兒子,讓他給你養老送終!」
麥向北眼眶發酸,關鍵時刻,還是三哥對他最好。
林父林母、以及林燁對於麥琳的歸屬,並無異議。
因為麥琳已經上班了,不僅不用他們養,還能拿錢回來養他們,何樂而不為呢。
林淑華從小疼愛麥琳,自然也希望女兒留在自己身邊。
而麥琳聽到麥向北這麼說,心裡生氣,自然更不可能服軟。
甚至,麥琳還賭氣說道:「好!那我就改姓林,以後就叫林琳,跟你們姓麥的再無瓜葛!」
於是乎,麥琳的去留問題,就這樣決定了。
林燁恐夜長夢多,當即叫麥向北和林淑華去民政局離婚。
麥老三見狀,立馬上前說道:「離肯定是要離的,但你們林家花了我家老四這麼多錢,必須還回來!」
一聽要還錢,林燁直接炸毛。
「什麼叫我們林家花的,那是他們兩口子自己花的,我們林家可沒花!」
「林燁,你休想狡辯,林淑華之前可不是這麼說的!」
「我管她怎麼說的,反正我沒花,我們林家也沒花!」
林燁一副無賴做派,打死都不可能還錢。
況且,他們林家上下就是個空殼,壓根也沒錢還!
麥老三還想跟他爭論,麥穗在旁都聽煩了,直接一腳將林燁踹翻在地,霸氣發言:
「跟他廢話那麼多幹什麼,咱自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