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穗不懂這些,隨他和麥老三安排。
麥老三便親自帶沈星辰去找大哥麥向東,順便叫麥鴻材去把麥向南也喊來。
因為他們還要商量一下結婚擺酒的具體日子。
這樣,等沈星辰進城買東西,就可以順便去通知麥向北到時候回村喝喜酒。
親侄女結婚,他這個當叔叔的,怎麼滴都必須回來。
麥穗對這些事不感興趣,就不跟著去了,等他們商量好,直接通知她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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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向東和麥向南一聽沈星辰要跟麥穗結婚,還有些不敢置信。
「這麼快嗎?」
「不快了,我跟麥穗都處了好久的物件,該結婚了。」沈星辰立馬反駁道。
麥老三也說道:「是啊,孩子大了,也該結婚了。」
麥向南點頭,喃喃道:「也好,免得麥穗去了部隊沒時間,萬一一晃好多年,耽誤了也不好。」
「是啊!是啊!」沈星辰瘋狂點頭。
麥向東還是有所顧慮,詢問沈星辰:「你家裡人都同意嗎?」
「同意,當然同意。我昨天帶麥穗去公社打電話,舅舅還叫我帶麥穗回去過年呢。」沈星辰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說道。
說多了,竟連他自己都覺得,就是這樣的,沒錯!
既如此,麥向東也沒什麼好說的。
當即就給沈星辰開了介紹信,然後拿出萬歷年,開始找好日子。
「下月十五不錯。」麥向東說道。
「不行,不行,太久了,選個近點的。」
沈星辰拿過萬歷年,自己找。
「這個不錯,下週一,諸事皆宜!正適合結婚擺酒。」
沈星辰指著日歷上的一個日子,鄭重其事地說道。
麥老三、麥向東、麥向南面面相覷,最終點頭道:「行!」
反正結婚證都領了,早一天晚一天也沒區別。
拿到了介紹信,確定了好日子,沈星辰迫不及待帶著麥穗進城領證。
一路上,他騎車騎得飛快,腳踏車的兩個踏板都快被他踩出火星子了。
結果兩人來到民政局,被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結婚。
確切地說,是他們手續不全,所以民政局不能給他們發結婚證。
「不可能!介紹信和戶口簿,我們都帶了,還差什麼手續?」沈星辰問。
「還差部隊的結婚申請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