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來就該死!”江鐸遮擋她的視線:“是我殺的,人是我殺的,你別害怕……”
許亦歡的眼淚直往下掉,埋進他懷裡崩潰大哭,然後緩緩搖頭。
警察不是傻子啊。
江鐸聽見她聲音發抖:“報警吧……”
2008年12月28日,臘月初二。
下午一點,警方到達現場,劃定保護區域,佈置警戒,疏散圍觀人群,並對左鄰右裡進行調查訪問。刑事技術人員抵達後開始現場勘查,採集痕跡物證,法醫確診死亡後迅速進行屍表檢驗。
許亦歡被拷上手銬帶走。
“江鐸……”她聲音發著抖:“我不要……”
正在接受問話的江鐸面色慘白,聽到聲音忙上前去攔:“亦歡,別怕……”
“不要妨礙我們辦公。”民警將他們二人拉開,許亦歡被左右夾著下樓去,樓道裡只聽見江鐸急迫又慌張的喊聲,叫她別怕。
可是怎麼能不怕呢?
她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帶到公安局進行第一次訊問。
審訊室不大,兩位偵查員坐在對面,身穿嚴謹的制服,面無表情,一人問話一人記錄。
“我們是平奚市分局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現在依法對你進行訊問。你需如實回答我們的提問,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你有權利聘請律師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與控告。是否清楚?”
“……清楚。”
“姓名。”
“許亦歡。”
“別名或曾用名?”
她喘了喘:“我,我三歲以前叫陸亦歡,父母離婚後改隨母姓,用了現在的名字。”
“出生日期。”
“1990年7月29日。”
“民族。”
“漢族。”
……
基本情況問完,他們開始讓她陳述犯罪過程。
許亦歡臉色煞白,手腳冰涼,冷汗不斷冒出來,她渾身不舒服,反胃想吐,勉強支撐著,斷斷續續地交代整個經過,講到那些難堪或驚悚的細節,她幾次三番無法繼續下去。
警察又問了許多問題,她機械回答著,頭腦昏沉,三個多小時過去,審訊結束,偵查人員將筆錄交給她逐頁核對簽名,按上指印。之後女性工作人員為她做人身檢查,從各個地方提取指紋和dna,案發時穿的上衣和褲子都被拿走了,警方已經通知她家裡帶衣服過來,換好衣裳她就被送往郊外的看守所羈押。
許亦歡坐在警車裡緊繃顫抖,不知過了多久,她望向窗外,看守所到了,大鐵門外有武警站崗,磚牆鐵網,冰冷陰涼。恐懼塞滿胸口,彷彿睜眼瞧著自己掉入黑洞,逃無可逃。
“我不想進去……”她縮成一團,想不通為什麼會陷入這境地:“我不能進去,我的校考怎麼辦?我的大學怎麼辦……”
都完了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