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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雲其實本來就有讓每一個結了婚的孩子,都分出去自立門戶的想法,只是因為考慮到這年頭除了皇帝之外,很少有人家會這麼搞,所以也就沒有提。
打算等過兩年看看情況再說。
如果還是一潭死水,沒有什麼動靜的話,那她可能才會再一次主持分家。
分的更徹底一點。
可現在她那兩個兒子和三個兒媳的堅持拒絕,除了讓丁雲十分不滿外,更讓她驚覺他們的思想頑固,絕對不利於家裡其他小輩的自我發揮,創造價值。
所以她才決定索性一步到底。
分家分的徹底一點。
然後她再利用自己每年四萬兩的收入作為獎勵,吸引他們自我發揮,創造價值,互相競爭,把現在猶如一潭死水的家族給攪活,好讓他們都知道努力。
隨著丁雲這話一出,剛剛被召集過來沒多久,還不清楚發生什麼事的那些個後輩們,一個個是心思各異,有的開心,有的不開心,有的願意,有的不願意,至於標準,無非就是自身想不想自由,以及現在分家對自己有利或不利。
這麼大的家族說有感情,捨不得。
那真的是在說笑。
影響態度的永遠都是利益關系。
下一瞬間,便有人開始打起了感情牌,說著自己捨不得之類的,說著不能分家,這家一分,人心可就徹底散了。
“讓你們見笑了,別管他們,這家還是我說了算,戶籍應該都帶來了吧。
給他們分戶。
成婚了的就單獨立戶,沒有例外。
沒成婚的,暫且先算了,讓他們跟著他們父母,還在同一個戶口上,該分給他們的,暫且先由他們父母保管。”
對著管戶籍的說完後,丁雲又轉頭對著宗室過來的一個晚輩和兒子說道:“因為分的比較細,如果還按過去的慣例,庶子只分一成家産的話,分到庶子的庶子的庶子時,恐怕就沒幾分錢了,京城居大不易,到時怕活不下去。
剛剛我也看了一下賬本,家裡所有資産加起來,大概還有三十萬兩左右。
不分男女大小,也不算各家媳婦的話,平均每人只能分到不到四千兩,而現在京城一套宅子少說也得千八百兩。
為了避免庶出連房子都買不起,無處居住,所以所有庶出的就每人分三千兩資産吧,嫡出的分四千兩,如果這樣分還能剩點的話,那就看看夠不夠將家裡所有未出嫁女孩的嫁妝湊到五千兩。
不夠回頭我再貼點。
至少得把她們的嫁妝備齊了。”
這就是家裡人口多,又沒有充足開源渠道,還不知節儉的壞處,三十萬兩銀子資産,不算媳婦和外嫁女每人平均一分,連四千兩都分不到,難怪漢武帝的推恩令有效果呢,在子嗣較多又無能的情況下,稍一平分那就不剩什麼了。
漢末劉備的老祖宗,一個人生了一百多個兒子,不算女兒就生了一百多個兒子,到劉備那一代,能不賣草鞋嗎?
所以啊,祖宗家業再多也沒用。
還是得後輩子孫有出息才行。
要不然那就得狠心點,刻意的減少後代,或者家業只給自家嫡系嫡長子一脈繼承,其他的,稍微給三瓜兩棗打發出去,任憑他們自力更生或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