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停放在停屍房裡面。
一般來講,只要不是上面特別要求不許有人收斂的犯人,家人或者親朋都是能夠把屍體領回去安葬的,他們這些在牢裡死了的,自然也能夠通知家人。
由家人或者朋友來認領。
交點錢,證明一下身份啥的。
就能把屍體領走了。
但是像這種全家被抄家的,關系近的親戚一般都被一起抄家抄了,關系遠的躲都來不及,內心還不知道怎麼埋怨呢,又怎麼可能會沒事過來幫忙收屍。
朋友即便想要幫忙收屍,家裡人為了避免觸黴頭,那一般也不可能允許。
等過段時間,風頭過了。
派人去亂墳崗之類的地方,把屍體找回來重新安葬,就算不錯的摯友了。
所以放停屍間也就是走個流程。
放一天沒人認領。
屍體便隨便他們怎麼處理了,扔亂墳崗那也行,埋了也行,無所謂的事。
這時候丁雲依舊沒敢有啥動作,畢竟停屍房裡屍體要是丟失的話,肯定還是會鬧出些動靜的,所以,她最多也就是趁著沒人的時候,稍微恢複會呼吸。
以免自己真的被憋死之類的。
或者假死的時間過長,傷害身體。
半夜她還趁著停屍房看守人員出去上茅房的時候特地醒過來,檢視了一下停屍房裡的屍體,發現並沒有她母親。
便心情有些複雜的重新躺下。
繼續裝死。
她母親把原身掐死了,然後自己又沒死,也不知道是後悔了,還是自己對自己可能就下不了那麼狠的手,只是受傷,雖說原身母親沒死,好像挺好的。
但誰碰到這種事心情能不複雜?
這就跟兩個人相約殉情,結果一個已經走了,還有個沒死,死了的那個心情能不複雜嗎,更別說原身還不是自己想死,而是被她母親一臉悲痛掐死的。
這情況明顯就更複雜了些。
但丁雲畢竟不是原身,糾結了會便釋然了,既然原身沒有怨恨她母親,也沒有想著報仇啥的,那就只能算了唄。
大不了就當是還了生恩。
回頭把她救出來就當是還了養恩。
這麼一想,她還效仿了次哪吒呢!
時間很快就到了第二天下午,等到丁雲都有些焦急於,他們到底要不要把人給葬了的時候,總算有好幾個獄卒過來開始拉人,哦不對,應該算拉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