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兒,這明顯就是她以暴制暴的手段,要不然,她母親明顯是被人綁架,為什麼不願意讓警方插手立案?這不是擺明瞭打算私人報複嗎?
還有,輝煌夜總會的命案現場,也跟她有關系!”
陳雙剛要起身,她看了一眼小六,目光平靜的讓人看不出她心裡在想什麼,她又輕輕地坐下。
“這位小同志,我可是良好市民,一個合法經營的正經商人,你要是沒有證據就不要血口噴人,我可以告你誹謗!”
陳雙聲音不高不低,不疾不徐。
“你……”小六氣的說不出話來。
“小六!”薛英豪怒瞪了一眼小六,示意他不要在說話,隨後笑著把陳雙送出了審訊室。
一直送到大門外,自古以來軍警一家,當即就敬了個禮,眼瞅著陳雙被部隊護送離開口,轉身對小六劈頭蓋臉一陣數落:
“沒有證據全靠猜測這是身為一名警務人員最大的缺陷,你長點腦子行不行?”
“這不是你昨天跟我說,這次明顯是私人報複,除了陳雙就沒有別人了嗎?你不說她嫌疑最大才把她傳喚來的嗎?”
小六心裡不服氣。
“什麼叫嫌疑人?回去查查字典去,嫌疑是什麼意思?要不是看在你老子的面兒上,媽拉個巴子,我才不帶你呢!”
薛英豪氣的直跺腳,他斷案這麼多年,這是一件特別明顯的私人報複行為,可是,他沒有證據。
這次傳喚陳雙來只是做個初步的口供,說難聽了,她完全可以拒絕配合。
還有輝煌夜總會的那樁殺人案,人家有軍事背景,在指定情況下,面對惡徒,人家就有那個資格開槍,你有什麼辦法?
軍方給出的結果就那麼簡單,為了保護軍人家屬的安危,再說,經過調查之後那個馬文彪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這下屬反倒還立了功了,你能有啥子辦法?
規定就是規定,就好比前段時間外省發生的一次警察槍擊無辜百姓事件,警察被判無罪。
為什麼?相關規定,在面對暴徒不伏法或者襲警,並且多次警告無用,就可以開槍示警,三次仍不奏效,就有權利斬立決。
然而這死掉的無辜百姓,還真是無辜,三次開槍示警時,警察往空中開槍,誰知道住在八樓的一位小夥子為了看熱鬧,正好給打死了。
尼瑪!這則新聞一出來,所有公家人都哭笑不得。
陳雙回到家,脫下外套痴痴地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總感覺,她回的不是家,而是荒山野嶺。
最近,她知道,戒毒所裡的父親給宋德凱帶來的打擊也很大,二人已經很久很久沒說過知心話了。
誰都不想多說什麼話,好像大家都很疲倦。
舒爾電話響了,陳雙看了看是華木打來的:“梧桐村的樓盤都快開盤了,你這是當老闆的態度嗎?”
“額,最近有點力不從心,反正營銷策劃人是你,而且這次開發還是政府指定的,所以應該很容易做的!”
“就地開發那是政府的事兒,我策劃個屁啊,關我什麼事,我又不是做房産中介的,我的意思是,你不是能分到兩套房子嗎?賣給我一套唄,價格絕對到位!”
陳雙倒了一杯水,抿了一口才說道:
“你會缺房子住?”
“別人託我買的,說那邊環境比城中好,算了,不兜圈子了,不是我要,是防傑,他要的!”
陳雙微微蹙眉:“他也不缺房子啊,楚家即便是敗落了,那也不會落個無家可歸的地步吧!”
“這事兒,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你看著辦,開個價就行!”
“你都開口了,我敢說不賣嗎?”陳雙說道,華木傳來爽朗的笑聲。
等到與楚防傑碰面的時候,陳雙才知道這裡頭的事兒何止是不簡單,簡直是個晴天霹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