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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又重新回到學校,自然不是為了上課。
縣城裡的中學,又是88年,管理可謂十分散漫加自由。周霜霜偷偷跟著他,只見他去籃球場一吆喝——
“來幾個人!明哥要辦事的!”
周霜霜心頭冰涼的現,籃球場幾十人,有一半半都蠢蠢欲動。
這個明哥,不止是出名而已,分明已經跟這些半大少年接觸過了!
可惡啊!
周霜霜只恨自己太理智,不然這就回頭去把那個明哥的頭摁在地上摩擦摩擦,不磨出頭蓋骨,她就不姓霜!
……
不姓周!
………………………
而這邊,吳宇一提明哥,呼啦啦就圍上來十幾個人,還有些人雖然沒上來,但吳宇知道,他們也都聽話的很。
不然,大中午的,他們來籃球場做什麼?肯定不是打籃球啊,都是聚在一起,蹭點仙氣的。
他不由有些志得意滿。
連帶著的,對於老朋友李明龍的死,也覺得不是那麼難以接受了。
吳宇看到身周幾個人高馬大的高年級學生,不期然又想起了李明龍腐爛臭的屍體。
嘔——
他喉嚨口咕嘟了兩下,又清了清嗓子,這才勉強壓住湧上喉嚨口的嘔意。
他伸手點了幾個人:“你們幾個有力氣些,跟我走。”
周霜霜的眼神從他們身上一一掃過,這些人,個個面色蠟黃,身材幹瘦,對吳宇言聽計從——
她終於深刻的感受到了,丁明敏的絕望。
——在這一潭汙濁的泥沼中,不是所有人都有獨善其身的能力,可以安心做一隻幹淨的蓮藕。
而四周不斷下陷的汙穢,不早早脫離,他們遲早會習慣,會心動,會不可自拔。
會萬劫不複。
丁明敏是聰明的,聰明又果斷,她唯一缺乏的,就是相應的,盡早逃離的勇氣。
這個時間,內地基本環境還是很好的,他們離開這裡,哪怕討飯,哪怕吃盡苦頭,都比沉淪毒品要好的多。
不過,現在說這些也沒什麼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