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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據證據和檔案顯示,公司全是白女士一人參與,包括這法定代表人,都屬於白晶晶女士,而不是您兩位共同所有,所以公司財産只屬白晶晶女士所有。”
陳默聽到這話,有些著急:“可是我們結婚了啊!這財産不是兩個人平半分的嗎?!”
判定員面容淡定:“並不是,根據婚姻法第xx條規定,婚前財産不共同擁有。”
陳默著急不已,他握緊拳頭,臉色通紅,“我們結婚以後公司的收入呢?總能平分吧?”
判定員繼續道:“法定代表人是白晶晶女士,所以這財産得由白女士來劃分。”
白晶晶淡淡的瞥了眼狗急跳牆的陳默,再看看坐在觀看席的女人,輕蔑一笑,沒有了錢,這個女人會跟著陳默嗎?
她扭頭看著一臉灰敗的陳默,他跌坐在凳子上,那雙恍惚無神的眼睛渴望的看著自己。
白晶晶臉上露出大大的笑容,十二年,已經夠了。
“主人,白姐姐好厲害呢。”
“是啊。”一個敢愛敢恨的女人,不過是愛錯了人而已。
現在回頭還不晚,總比毀了自己一生好。
出了法庭,陳默心如死灰,他的小情人握著他的手腕,一臉的憤恨。
“下午三點,我在民政局等你,如果你不來,我會啟用司法程式。”
白晶晶拎著包,一臉傲氣的從他面前走了過去。
而法院門口的停車場,一個高大帥氣的男人在等著她,那人恭敬的接她上車,開車帶著她離開。
陳默看著遠去的豪車,想想自己什麼也沒有了,微微顫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