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會兒,排查了幾遍之後他們退出來回報。
“大人,裡面沒有危險。”
“走!”
這時丁鎮元才大手一揮,車隊緩緩駛入縣衙後面。
正堂當然不是給人住的地方,那裡是處理政務、審理民間訴訟的區域。
實際上,縣衙有不少空房,是留給過往的官員留宿之用,當然縣尊也是可以住的。
只是這一百多號人,統統住下,頓時就顯得有些擁擠了。
於是,又把那些原本上鎖的空房收拾了出來。
這縣衙的建築有些陳舊了,好在還沒有明顯的出現缺漏,可見過去幾位縣令沒有太過折騰。
一直從上午忙活到下午,中午大家就著幹糧湊活了一頓。
到了傍晚時分,才有人姍姍來遲。
來的是一個看起來二十七八歲的青年人,穿著便服,身上還帶著酒氣,走動之間腳步有些踉蹌,他的左手還拎著一個小酒壺。
然後他在門口就被甲士攔住了。
“本官白典,北辰縣縣丞,誰敢攔我?”
他放聲高喊著,臉上漲紅了,看著好像喝得不少。
聽到聲音,丁鎮元走出來,冷冷地看著他。
他上午入城,大張旗鼓地進了縣衙,這麼大一支隊伍,縣裡的地頭蛇怎麼可能視而不見?
上司到任,身為屬官者,別說未必真的休沐,就算真的今天放長假,你真的就當做沒看見?
無非是故意晾著,殺殺威風罷了!
地方官就是這樣,縣令跟縣丞、主簿從來不是一條心。
丁鎮元這種,也是常見手段。
估摸著也是看見了自己帶著這些甲士,覺得自己來歷不凡,不敢晾太久,怕自己年輕氣盛,一怒之下殺人,那就不好收場了。
不然,按照慣例,怕是他們會真的裝作看不見,到明天才會來呢!
“看來,有人欺我年少,這是看輕我呢!”
丁鎮元不怒反笑。
外面這個自稱縣丞的家夥,應該不是試探的卒子。
因為縣令不在時,由縣丞補上,代行縣令職務,所以其實·······
“其實這家夥原本是可以順理成章接替縣令的,卻被我不小心給砸錢頂替了,這是心有怨憤,特意撒酒瘋來著?”正想著,那邊果然鬧了起來。
守門的甲士沒有允許,輕易不會傷人,只是驅逐了事。
於是這白典越發猖狂,高聲高語,仗著甲士有所顧忌,反而狂態畢露,引得過路者紛紛駐足圍觀。
丁鎮元冷冷一笑。
“想落我的面子,報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