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男人是樊春芳爹那一輩最小的一個,今年也不過二十有六,娶了個隔壁村的媳婦兒,今年二十四歲,跟嫂子們關系不怎麼好,倒是和族裡面幾個快要出嫁的侄女兒處得不錯。
一來二去,仗著自己是長輩又是過來人,沒少教幾個侄女兒東西。
樊春芳明顯不服氣,癟了癟嘴,“那後來不也賠禮道歉了嗎?春花還請了他們去她家住呢。”
樊母瞪了一眼自己的女兒,伸手替她理了理額前散落的發絲。
“芳兒,你也不小了,出了門子就是人家的媳婦了,為人處事不可以再像當姑娘時候一樣任性,就算你有什麼打算,但表面功夫你也要做到位,別讓人家一打眼就知道你欺負人知道嗎?而且你那個四嫂我看了,不是個傻的,你以後呀,跟人家好好相處,她男人比你男人本事,以後他們過好了,少不了你們的好處。”
樊春芳急忙點了點頭,“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只有她自己清楚,自己的心裡根本沒把樊母的話當一回事,對於沈家,她另有打算。
正是因為沈淩雲是個好男人,我才要幫著春花。
姜淑蘭,說到底是個外人,若是沈淩雲的媳婦換成了春花,那他們才叫真正的一家人!
傍晚才回到家的姜淑蘭可不知道樊春芳還沒過門,就已經開始打起了沈淩雲的主意來。
回來的路上,她沒好意思再讓沈淩雲一路揹著自己走,愣是咬著牙跟著大家的步伐走回了家裡,進門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凳子上一坐,輕易不走動。
“哎喲,我的腳,可疼死我了。”
脫了鞋,脫了襪子,抱起自己的腳一看,白皙的腳底一片通紅,好幾個位置還磨出了水泡然後又被磨破了,疼起來火辣辣的,讓她覺得難受不已。
“我說我揹你吧,你非不肯,這下好了,起泡了吧?”
沈淩雲白了她一眼,轉身到櫃子上翻了起來。
自從娶了姜淑蘭之後,家裡的東西都是姜淑蘭在管理,他很少有自己找東西的時候,姜淑蘭看著他亂翻一氣,急忙蹟上鞋子就沖過去。
“你要找什麼,我幫你。”
“我記得夏天的時候我也磨壞了腳,買了一盒膏藥擦來著,怎麼不見了?”
說著,一雙手又開始在抽屜裡面一陣亂翻。
姜淑蘭見狀,急忙伸手一把按住了他的手,誰知一不小心腳下磨到了痛處,整個人一激動,半截身體都撲到了抽屜上,要不是沈淩雲動作快,及時拉住了她,她怕是整個人都要把梳妝臺上的鏡子給撞破了。
“你這是幹什麼?腳痛就好好坐著,你說在哪裡,我來找就是了。”
“你別找了,那藥膏早用完了。媽去年長了瘡,我把那藥膏給她試著擦了一下,有效果我就給她了,肯定早就擦完了。”
這男人,哪哪兒都好,就是有個男人都有的通病,記性不好,對家裡零零碎碎的東西,永遠記不住什麼東西放在什麼地方。
“那你給我拿兩塊錢,明天上班我給你帶一盒回來。”
姜淑蘭點了點頭,朝著床邊就磨蹭過去,她的錢,全部都放在了床頭底下的稻草裡了。
沒走幾步,整個人忽然被人淩空抱了起來,嚇得她雙手急忙抓住了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