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兒,”姜蘭蘭搖搖頭:“剛剛真是太謝謝你了,不然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你現在是要回學校吧,我們一起唄?”
林知非皺了皺眉。他天生有些抗拒社交,跟不熟的人待一起沒由來的不自在。要不是對二次元特別感興趣,又擅長攝影,他大概連動漫社都不會參加。
“那三個人也不知道走沒走遠,我一個人回去有點害怕。”
“……好吧。”
被救的女生,哦不,是姜蘭蘭,於是便同林知非一起回校,並善解人意地說了一路的話以避免冷場,林知非則時不時地“嗯”、“哦”、“對”一下。
倒不是因為他高冷或者輕蔑,這純粹就是他的交流習慣。
到了學校,姜蘭蘭總算消停下來:“拜拜啦,我們明天見。”
動漫社的活動時間是每個週日的上午,而明天上午正好就是迎新大會後,社團的第一次活動。
“嗯。”
林知非點了點頭。見姜蘭蘭已經朝著女生宿舍樓走去,他不由得伸了個懶腰。這會兒校園人不多,天色又暗,林知非掏出手機,一邊刷著微博一邊朝自己的宿舍樓走去。
“今天在京城的長安路閑逛,竟然意外英雄救美了一回。”林知非編輯好資訊,點選“傳送”。
作為一個攝影博主,林知非平時生活裡話很少,微博上的話卻一點兒不少。
不一會兒,下面就有了不少回複——
“哇,所以大大真的是男生神)啊。”
“怎麼英雄救美了,經過呢經過呢?”
“!!我今天也在長安路那邊的!!!說不定還跟您擦肩而過了呢!”
林知非大致地掃了掃在他微博下的留言,咧嘴一笑,低頭跨進宿舍樓。
他從高一開始玩攝影,家裡的那臺老式相機雖然不大好用,但他靠著別致的心思,也在微博積累了三千粉絲,沒有僵屍的那一種。
進了宿舍,室長趙一正在玩遊戲,另外兩個室友還沒回來。
看到林知非,趙一問道:“哎,你吃飯了嗎?”
“還沒。”
“那你等等我,我打完這局一起去食堂吧。”趙一說。
“行。”
林知非坐到桌前,回複了粉絲的留言,又追完最新的小說更新,便隨室長一起去食堂吃飯。吃過飯,他將自己這一天拍的照片仔細整理修圖,從中挑選了幾張上傳到微博,便早早地睡下了。
第二天,林知非起了個大早。吃過早飯,揹著包提前半小時到了地方。動漫社的活動地區是學校科技樓裡的一個空場地,此時還無人過來,他走到一個角落,靠著牆刷起微博——刷微博,是林知非為數不多用來打發時間的方式之一。
“你來這麼早啊?”
抬頭一看,姜蘭蘭不知什麼時候也到了。
“嗯。”林知非露出一個微不可見的笑容。
“玩什麼呢?我能看一下嗎?”姜蘭蘭身子往前湊了湊。
林知非猶豫了下,將手機朝她的方向偏了偏。
“咦?你也關注這位大大啊!我可喜歡他小說裡的沈少均了!”
“嗯?”這麼巧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