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趙家村的縣叫恆川縣,這地方並不富裕,縣衙的房屋也就比村裡好一些,是石頭磊的,不過也都是些低矮的房屋,看著十分陳舊落後,因為縣裡小,平時也沒什麼大案子,如今這命案涉及了一位舉人死,自然很快就提案上了公堂。
上了公堂以後,仵作將屍體帶到後堂驗屍,而劉家人作為苦主自然優先哭訴著事情的經過。
姜葉還以為劉家人已經有證據證明她殺了劉舉人了,卻不想一切都是劉家人的腦補,因為昨天姜葉再也不順著她們了,還把劉舉人當王八踩,而姜葉大鬧完劉家後,當天下午劉舉人被人發現磕死在他們村後面的林子裡。
所以劉家認為,姜葉肯定是上午還沒過癮,於是乾脆殺了劉舉人。
然後仵作出來,表示驗屍結果,劉舉人並非是摔死的,而是被人用石頭砸死的,並且從傷口上的用力點來看,殺人的人比劉舉人高,但是疑點是,傷口糜爛,似乎是力氣小的女子多次追砸,才使劉舉人死亡。
而公堂上有理由殺劉舉人的女子自然是姜葉,至於什麼殺人的人似乎比劉舉人高,大家都集體無視了這條,甚至不少人腦補,肯定是姜葉兇殘至極,先把劉舉人打趴下在殺的。
縣老爺聽了經過,也覺得有理,於是不等姜葉辯解,就一臉鄙夷的看著姜葉:“毒婦,你竟做下如此傷害天理的事情。”
姜葉沒想到跪個公堂都能跪出罪來,而且聽著仵作的意思,這還真的是她先揍劉舉人再殺人了,姜葉被縣老爺的鄙夷臉酸的牙疼,但是。
“大人,小婦冤啊,劉家……”
“大膽,公堂之上,豈容婦人隨便喧譁。”姜葉剛學著電視裡面的人喊冤,不想就被縣令打斷,更不想這個有偏見的縣令接著就說道:“公堂喧譁,張嘴二十。”
“我……”姜葉原本凝聚於胸的喊冤證詞一瞬間消失,滿心滿肺只有狗官兩個字,但是好歹她還有理智,沒敢直接罵出來,但是看著衙役,拿了一塊長方形的紅牌子出來,還是忍不住在心底罵了縣令全家。
這是明擺著不許她喊冤吧!那不是縣令說是什麼就是什麼,那還審什麼狗屁案子,姜葉忐忑的看著板子越來越近,努力的控制自己起身的念頭!
她現在只是說了兩句話就要捱打,要是跳起來打衙役,估計要亡命天涯了。
而這個時代的亡命天涯可一點都不瀟灑浪漫,畢竟這個時代是有身份證的,也就是路引這樣一個身份證明,如果沒有這個就是黑戶,逃奴,賤籍,這三種哪一種都比她現在更沒人權,好歹她現在是良身,縣令敢打卻不能打死她,而她變成賤籍之類,那就是能隨便被賣被打,甚至打死的。
想到這裡,姜葉只能閉眼等罰。
但是。
“大人,婦人不懂規矩道理,驚擾了公堂,草民是她的丈夫,理應教導她這些,如今教導不全,我也應該代過,以全我作為她丈夫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