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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的最後一站是ronniestt&039;s酒吧。
建於1959年的ronniestt&039;s是一家以爵士音樂為主的酒吧,據稱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幾家爵士酒吧之一。
安然他們到這裡的時候很快就找到了目標人物,也就是這家酒吧的店長,但是店長卻要求他們表演一首歌才能給他們信物。
這個要求就有些太讓人措手不及了,顧彥辰和安然兩個人一個演員一個作家,哪裡會唱爵士啊。
實在沒辦法,安然轉頭看向顧彥辰悄悄說道:“要不你來吧,你之前不是還和我說你唱歌不錯嗎?”
顧彥辰也沒拒絕,“行啊,不過你會伴奏嗎?”
安然搖了搖頭,“我不會啊?你自己伴奏唄。”
顧彥辰堅決搖頭,“不行!這是任務怎麼能我一個人完成呢?”
“為什麼不行?”安然強調道:“他也沒規定必須要兩個人一起完成啊?”
可顧彥辰還是很堅持,“反正我一個人不行,我要你和我一起完成。”
那樣子好像安然不同意他就一直在這耗著似的。
安然有些懵,也不知道這家夥到底在堅持些什麼,最後只好把他拉到一旁,悄悄問道:“你到底想幹嘛?你明知道我什麼都不會,是想讓我出醜嗎?”
誰知道顧彥辰竟然理所當然的說道:“沒有啊,你唱歌不是很好聽嗎?”
“哪有?!我什麼時候唱過歌了?”安然都快對他折磨的沒轍了。
“行了,別隱瞞了,我都聽到過,就上次你在家裡的時候。”
安然一愣,隨即想到,之前她在家裡打掃衛生的時候的確是哼唱著歌來著,不過這都被他給聽到了?!
那也不代表她就會唱吧?!
可顧彥辰就跟認定了似的,任她怎麼說都不妥協,沒辦法,安然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可我不會爵士啊。”
安然還是有些心裡沒譜,可顧彥辰卻好像特別相信她,還給她鼓勁道:“沒事,他又沒要求必須是爵士,你就唱你擅長的就好。”
他都這麼說了,安然就選了她之前在家裡哼唱的那首《journey》,而顧彥辰則給她吉他伴奏。
說實話這還是她第一次知道他還會談吉他。據他自己所說是在他大學時學的,估計是為了追女生。
安然站在舞臺上,顧彥辰的吉他聲響起。
安然跟著節奏慢慢的唱了起來:
“it&039;saongongjourney
tiiknosupposedtobe
……”
輕柔的音色,加上優美的旋律,讓大家慢慢沉浸在這美妙音樂中,就連現場的跟拍導演都對安然的歌聲有些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