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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京城,誰不知道逸親王當年是個鬥雞遛狗,無法無天,人見人怕的小霸王。
當年父皇為統一天下,開疆闢土,數年來南征北戰,朝內一切事宜都交給了他和母後。
母後體弱,不宜操勞。於是,他就自告奮勇的接過來景燁的教導。
那個時候的景燁還真是個鬼見愁的熊孩子,讓他傷透了腦筋。簡直就是個三天不打,連天都敢捅破的主兒。
如今雖然依舊是京城裡鮮衣怒馬的小霸王,但是最起碼表面上看起來像那麼回事了。
“怎麼,皇弟也想要這只袖珍犬?”皇上的食指微曲,一下一下,不疾不徐的敲著桌子。
“皇兄,明明是這只小色狗非要跟著臣弟不可。”景燁朝著鼻血流的正歡的林意勾了勾指頭。
林意一臉茫然,看似清澈滴溜溜轉的眼睛裡,除了疑惑,只剩不解。
“小皇叔,小狗狗那是被你撞到了。”小皇子不服氣的說道。
“蠢狗,過來。”景燁沒有搭理憤憤不平的小皇子,而是契而不捨的朝著林意的方向勾指頭。
林意的尾巴下意識的左右搖晃起來,等她反應過來的時候,整個人,不,應該是整隻狗身都僵住了。
難道她變成小狗之後,生活習性也和小狗一模一樣了嗎?
林意的心裡一寒,把尾巴緊緊的夾住,不讓它情不自禁的搖晃。
林意的舉動瞬間取悅了一眾皇子公主,以及那個樂得看笑話的景燁。嗯,還真是隻蠢狗。
帶頭說話的皇子壯著膽子,躡手躡腳的朝著林意走了過去,想要把她摟在懷裡。
被追趕了半天的林意,瞅了瞅緊緊關著的大門,眉頭微皺,連忙邁著小短腿,悶頭跑向景燁。
林意潛意識裡覺得這個人一定可以保護她,最最重要的是,這個人不僅說話好聽,身上的味道也十分好聞。
唔,更餓了,怎麼辦。
林意兩只後腿著地,人立而起,兩只肥肥短短,還帶著未幹的血跡的小爪子不停抓撓著景燁的衣擺,向他尋求庇護。
景燁看到自己長袍的衣擺上,一朵一朵盛開的血紅色的花朵,整個人的臉都黑了。
髒,實在是太髒了。景燁下意識嫌棄的輕輕的拿腳踢開林意,他有潔癖好嗎?
林意看著站在離她不遠處卻不敢行動的一幫小孩子,心裡暗暗告訴自己,一定要緊緊抓住面前這個人。
林意緊緊的扒住景燁的衣擺,就是不撒手,然後討好的哼哼唧唧的叫了起來。
聽著一聲一聲從自己口中冒出來的狗叫聲,林意整顆心都累了,她明明是在唱歌啊。
白大褂叔叔說過,她的歌聲很好聽,能夠讓人忘記煩惱,給人帶來歡樂。
可是,現在她連這唯一的優點都沒有了。
林意整個人就好似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不拉幾的,叫聲中都多了幾分委屈和彷徨。
怪不得,怪不得對她最好的白大褂叔叔也不要她了,一定是她太沒用了。
難道一隻小狗真的有人類的情緒嗎?景燁覺得奇怪極了。
景燁抬起腳尖,輕輕的挑了挑耷拉在他鞋面上的小蠢狗。只是,林意軟趴趴的,一動不動。
不知怎麼回事,景燁十分不喜歡蔫不拉幾,死氣沉沉的林意。
伸手拿起桌子上一塊兒糕點,彎腰杵在林意麵前。
萎靡頹廢的林意聳了聳鼻子,眼睛一亮,看了看糕點,然後伸出小舌頭舔了舔糕點。
甜甜的,好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