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態度這麼堅決,考慮到這本小說可能帶來的巨大收益,兩家公司只能接受這個條款。
現場也有人不理解,不明白他為什麼堅持保留這些權利。
只有林陽明白原因,不過他認為秦風是在做春秋大夢。
竟然想指著一個系列小說變成億萬富翁,這不是做夢是什麼?
兩家公司接受這個條款,秦風心裡頓時放鬆許多,他生怕在這裡談崩,現在的結果無疑是最棒的。
他肯定不會給對方解釋,這些保留的權利將會多麼珍貴,當然,可能他說了對方也不會相信。
最大的難題解決了,接下來就是小說出版地域的問題。
依秦風的意思,中文版授權給華夏出版公司,由他們在全球出版發行。
其他語種的版本則授權給貝紳公司,同樣全球發行。
但兩家公司的出版業務有很多重合之處,華夏也有外文書籍出版,但他們在海外的發行渠道差貝紳太多。
貝紳同樣有中文出版業務,他們在中國的發行渠道又差了華夏十萬八千裡。
這就需要兩家公司協調了,所以秦風把這個問題丟擲來後,就坐山觀虎鬥,開始和律師討論合同了。
兩家出版公司則展開了一場唇槍舌劍,為各自爭奪利益。
雙方互不相讓,爭得面紅耳赤,就差直接開戰了,會議室裡變得非常熱鬧。
……
二十分鐘後,兩家公司達成了協議。
如同秦風設想的一樣,華夏公司放棄了出版外文版的權利,貝紳公司則放棄了出版中文版的權利。
發行地域沒有做任何限制,都是全球發行。
而且他們約定,在各自勢力範圍內不給對方銷售設定障礙,在公平友好的環境下展開競爭。
這結果當然是秦風最願意看到的。
接下來秦風又和他們約定了小說出版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小說必須上市銷售。
如果超過這時間,秦風有權取消合同,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同時,秦風要求出版公司配合自己進行宣傳,自己也會配合出版公司的宣傳活動。
對出版日期限定,兩家公司沒有異議,這是出版合同的常規條款,沒什麼可說的。
但他們對配合宣傳則有點不太理解,不知道秦風準備怎麼宣傳。
難道他有什麼不為人知的花招不成?(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