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好傷口之後,我又喝了個水飽,扒了涼快還算是新鮮的樹皮咽進了肚子,在原地休息了十多分鐘,感覺到身上有了點力氣,我就開始考慮怎麼離開這兒的問題了。
這地方說是盆地,但跟個大坑沒什麼區別,差不多有個足球場的大小,就連地面都是岩石的,只有薄薄的一層沙土,巖壁最低的地方也有六米左右,而且還t是九十度垂直的,想要用手攀巖上去,根本不太現實。
我轉了一圈,也沒發現有什麼地洞和陡坡,最後只好把注意力放在了離巖壁很近的那顆參天大樹上!
其實只要爬上大樹我就能跳過去,但操蛋的是,我現在身體太虛弱,別說爬樹了,讓樹爬我都費勁!
我是不可能等到明天的,孫建找到了我,汪嵐她們肯定也有危險,更何況胖子不知道跑去哪了,萬一被孫建追上,那就只有死路一條!
想到這兒,我握緊了拳頭,撕掉一條衣服纏在了雙手上,又用布條連線兩個腳踝,把鞋底用水弄濕,等鞋底的水漬半幹不幹的時候,我就起身爬了上去!
這是個山裡面的土辦法,鞋底是橡皮的,潮濕之後能有更強的抓地力,而連線腳踝的布條,則是能讓兩腿用力不分散,只要有足夠大力氣,就算是爬一根光滑的柱子也毫不費力。
也正是用了這個辦法,哥們兒我也是用了吃奶得勁兒才爬上了樹冠,最後是踩著粗壯的樹幹枝丫才到達最頂端,看著離我兩米遠的涯邊兒,我都覺得有十萬八千裡的遙遠!
這一跳,失敗了就是粉身碎骨,成功了就能活著出去!
我鼓足勇氣,壓根沒去多想,直接一個大跳就撲了出去,半個身子剛好摔在涯邊,可下身卻墜的我不斷後滑,我十根手指在地面都抓出血了!
“操你大爺!”
我從牙縫兒裡蹦出四個字,玩了命的把手指摳進了石縫兒裡,指甲斷裂的聲音刺激的我頭皮發麻,可我卻一點兒都沒敢放鬆!
終於,我沒有掉下去,忍著手指快要斷掉的疼痛爬上了岸,看著眼前熟悉的景象,我情不自禁的笑出了聲……
“我還活著……孫建,等下次見面,我一定不會給你活著的機會!”
我低聲喃喃了一句,一瘸一拐的朝著西邊前進……
這一刻的落寞我從來沒和任何人說過,被永遠的藏在了心的最深處,因為這是我最想殺孫建的一次,也是徹底改變我性格的起因。
摸著黑,我在林子裡迷失了方向,皎白的月光灑在密林中,我隱約能看見腳下的路,可卻看不清眼前一米以外的事物。
所以,我只能把精神集中在聽覺上,但凡身邊有一丁點風吹草動,我都會立馬察覺。
可就在這時,我好像聽到遠處有人在奔跑,腳步聲聽起來有些雜亂無章,而且是朝著我這個方向來的!
剛確認這點,眼前就出現了一道微弱的火光,我急忙打滾兒翻到了灌木叢裡,貓著身子朝著那火光看去。
等離近了我才發現,是兩個人舉著火把在逃,而他們的身後十幾米的距離,竟然有十幾個人再追他倆!
“go!go!”
一聽這純正的美國腔兒,當即我就站了起來,遠遠的一看,那不正是傑森和昂萊兩個人嘛!
怎麼搞的?大半夜的還會讓野人給追殺!
不知道為什麼,心底有道聲音讓我別急著出去,我基本上是壓抑著本性才強忍著沒沖出去的!
也就是這一刻,我才發現我有點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