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他先前交代的,都說是被警察逼迫。
案情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法官,我有證人。”穆矜看著法官,擲地有聲。
梁安做夢都沒有想到,穆矜所謂的證人,是何清。
何清戴著手銬,他也殺過人。
何清看著梁安,冷笑一聲,坐在了證人席上。
“我是梁安的殺手,屬下,我可以證明,對於被告穆矜小姐的所有證據,都是屬實的。”
梁安看著何清,眼神複雜,被背叛的狂怒,還有不可察覺的悲傷。
證據確鑿,梁安不能再反駁。
一段時間休庭之後,法官站起身敲錘宣讀審判結果。
“下面繼續開庭,透過剛才的法庭審理,本庭聽取了……”
“證人證言與被告證據材料,來源合理合法,本庭予以確認,下面對本案進行宣判。”
“本庭認為被告梁安販其行為已經構成販賣人口罪,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梁安犯拐賣人口罪,判處死刑,罰金七百四十三萬元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如不服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二日到十日提出上訴,被告人你聽清楚了嗎?”
梁安環視了一週,微微闔眸:“聽清楚了。”
“下面宣佈閉庭,把被告人梁安帶出法庭。”審判長說完,敲了錘。
以上關於法官宣判部分,皆參考百度百科“法官宣判詞”,重複一次,參考百度百科。)
穆矜就做在下面,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手緊緊地握著方莫懷的手,眼淚簌簌地掉,她抬頭看著天花板。
小臨,你聽到了嗎?我們扳倒他了。
我們成功了呀……
方莫懷伸手把她摟在懷裡,輕輕地拍了拍她。
梁安走到何清旁邊,停頓了一瞬:“為什麼?”
何清笑笑:“因為你該死。”
梁安沒有再說話,轉身往前走了,路過穆矜,卻突然笑了。
“你以為你扳倒我了?”梁安說道。
他悄聲說著:“別以為就這樣完了。”
說完直起身,被警察推著往前走,他哈哈大笑著,被帶出去了。
穆矜扭頭看著方莫懷,方莫懷覺得有點不祥的預感,但是還是拍了拍她的肩膀。
“沒關系,別擔心。”
秋後的螞蚱,蹦也蹦不了兩天了。
關於其他村子裡的人,因為犯罪程度不一,對他們的判決也不等,最高死刑,最低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李達李進都被抓緊去了,因為沒有殺人,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七年,李芳有期徒刑八年。
至此,歷時一個多月的案件審理徹底完結,梁安沒有再上訴,其他人陸續有上訴的,都維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