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剛來美國,看到你們這麼多人,害怕是正常的。你們拔槍屬於違法行為,他並沒有做出有威脅的舉動。我會向你們局長反映這件事情,假如今天是白人或者黑人,你們還會拔槍麼?”
韓宣聲音傳出。
附近的人見到他,自然而然讓出條道路。
警察們哪會不認識這個孩子,聽到韓宣的話,頓時頭疼。
這件事已經被他給拉到種族歧視的程度了,一不小心就要遭殃。
偏偏還是位華人超級富豪,拿韓宣一點辦法也沒有。
“當時這位女士報警說,他們向她強制推銷佛珠,見到我們還逃跑,已經違法了。”
有位年紀看起來五十多歲的老警察,重點表達“強制”這個詞。
“你們並沒有證據,看來美國現在已經允許警察,向看到警察時候跑動的那些人開槍了對吧?”
“我們沒有開……”
“但有這個意圖,不然拔槍幹什麼?他又不是沖向你們,難道會威脅到你們的人身安全?女士,這兩位和尚威脅你一定要給錢了麼?”
“……這倒沒有。”那位女人搖搖頭。
“穿迦裟上街並不違法吧?而且除非碰觸對方肢體,或跟蹤路人強行要錢,不然警察沒權利進行取締或逮捕。在街頭進行買賣,必須取得執照,可募捐並不受這條法規限制。他們是在送護身符和佛珠作為禮物,向別人募捐建寺廟,屬於慈善事業。”
警察們被韓宣說的啞口無言,有心想要辯解,卻不知道說什麼。
當中職務最高的警長,能屈能伸,服軟說道:“抱歉,這是我們的錯。以後請別穿這種衣服上街,會嚇到別人。”
“美國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憲法》裡也沒規定著裝要求。”
韓宣裝律師上了癮,補充完這句話,用中文對華人和尚說道:“好了,沒事了,他們已經向你道歉。”
“謝謝,我對英文不太熟悉。”對方感激道。
再留下來丟人,警察向那位婦人說了幾句,立馬上車離開。
洋和尚唸了句腔調怪異的阿彌陀佛,開口道:“上帝啊,幸好遇到了你,不然麻煩就大了!”
從一位和尚嘴裡聽到上帝,韓宣怎麼想都奇怪,憋著笑:“不是應該說釋迦牟尼麼?”
“哦,對!抱歉,我以前是位神父,說習慣了。我叫布魯斯·汀布萊克,你好。”
伸手和他握了握,韓宣更加好奇了,問他:“那你現在怎麼會變成和尚?”
“這個啊……
我以前做了十多年的神父,但是心裡始終有個困擾。
每當有教徒來詢問,我總是無法回答信徒們問我的問題。
例如說,如果上帝是那麼偉大而又無所不能的。
為什麼上帝要創造出回教徒、猶太教徒,千年來跟我們作對呢?
還要導致很多地方打打殺殺,死了許多人。
而且上帝還創造出許多天生聾啞的人,讓他們無法聽到上帝的福音。
我不懂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