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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辦公室裡,些許沉寂開始出現。
茶柱佐枝似乎認為自己已經進行了必要的說明,所以不再言語,靜靜的等著方裡反應。
星之宮知惠則是站在一旁,同樣不似剛剛那般鬧騰,而是如在觀察著方裡的反應一樣,臉上滿是好奇。
在這樣的情況下,方裡閉了一下眼睛,隨即慢慢將其睜開。
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靜。
“看來,你已經差不多理解了事態了。”茶柱佐枝恰到好處地說道:“有什麼疑問就趁現在提出來吧。”
還是跟以前一樣。
這位老師絕對不會主動進行說明,只會被動接受提問。
方裡也沒有在意。
“那麼,首先先問一個問題。”方裡以自己的步調,提問道:“事情的起因是c班的三個人向校方提出控訴,說是我對他們施以了暴力,對吧?”
“沒錯。”茶柱佐枝還是那麼直截了當的回答道:“根據校方的判斷,這件事情需要高度重視,若是你在此承認,那就減輕處分,若是你不願意承認,最終很有可能會被處以停學。”
那可真是嚴重到不行的處分。
雖然不是退學,而是停學,可以這所學校的特殊,怕是停學期間的評價也會被算進s系統的制度中,進行相對應的扣分吧?
屆時,方裡就將導致整個d班的班級點數被扣,成為全班的罪人了。
可是……
“那是誣告。”方裡看向了茶柱佐枝,道:“如果我這麼說呢?”
聞言,茶柱佐枝的表情沒有絲毫的變化。
“如果你堅持這是誣告的話,那就得拿出這是誣告的證據。”
茶柱佐枝丟擲了這樣的一句話。
但這句話本身就有問題。
“我來拿出證據?”方裡這麼說道:“為什麼不是對方拿出我對他們暴力相向的證據呢?”
沒錯。
既然是對方向校方進行控訴,那沒理由是由方裡拿出沒有這麼做的證據,而是對方拿出方裡這麼做了的證據才對。
就像有人上法庭告人貪汙,同樣需要拿出對方貪汙的證據一樣。
如果沒有被告者貪汙的證據,法院只會下證據不足,當庭釋放的判決。
方裡身為被告者,讓他自己去找出自己沒有對別人施以暴力的證據,本身就有點顛倒了順序。
除非……
“對方有我對他們施以了暴力的證據,是這樣沒錯吧?”
方裡冷靜的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而答案則是肯定的。
“算不上是證據,只能說是有被暴力相向的證明而已。”茶柱佐枝瞥了方裡一眼,說道:“向校方發出控訴的石崎、小宮、近藤三人都受到了重傷。”
此言此語,讓方裡眯起了眼睛了。
重傷?
根本不可能。
昨天,方裡還特地選了不會留下明顯傷勢的方式將那三個人給放倒,怎麼可能還有重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