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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老成的口吻。
明明口吻非常的老成,但聲音卻相當的稚嫩。
眾人循聲望去。
緊接著,站在墓地之前的身影,便是進入所有人的眼簾。
那是一個擁有著淺紅色的長發,像是洋娃娃一樣的少女。
少女穿著一件寬厚的長袍,袖子和褲管均都長到將手腳都給蓋了起來,感覺有點像是小孩子穿了大人的衣服出來玩耍一樣。
少女的耳朵還跟愛蜜莉雅一樣,如同尖細的葉子一樣長長的,很明顯擁有著精靈的血脈。
而少女的年齡,看上去則好像還不到十五歲的樣子,即使及不上碧翠絲,卻也相當的年幼。
這樣一個本來應該處於天真無邪的年齡層的少女,卻是以極為老成的口氣,說出了這樣的話。
“老身是琉茲—畢爾瑪,算是「聖域」裡的「混種」的代表,沒有在各位來到這裡時出道歡迎,實在是抱歉。”
自稱為琉茲的精靈少女便是這樣子低下了頭。
“希望沒有怠慢了各位年輕人吧。”
琉茲的話語,讓眾人都有些面面相覷了起來。
“吶。”席爾薇雅甚至還向著方裡耳語道:“那孩子難道年齡很大嗎?”
“應該吧?”方裡哭笑不得般地說道:“對方既然不是人類的話,那就不能用人類的觀點來判斷,我認識的那個精靈幼女比她看起來還小,結果都活了足足四百年以上呢。”
所以,糾結外貌的話是沒有必要的。
要不然,在方裡至今為止見過的所有人裡面,該針對這一點進行沒完沒了的討論的人可是有不少的啊。
這個時候,加菲爾也是上前了。
“我把人都帶過來了,婆婆。”
看起來比琉茲年齡大一些的加菲爾一臉理所當然的這麼稱呼著對方。
但琉茲卻是有些不滿。
“都說了別叫老身婆婆,那樣會讓老身顯得很老,加小子。”
這句話,簡直就是槽點滿滿。
不想被叫老,那即使不能改變口氣,將那個「老身」的自稱去掉不也容易多了嗎?
而且,都將別人稱作小子了,卻不允許別人把自己叫老,那又是什麼理論?
“那個,琉茲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