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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洪隨手將字帖給扔到了一邊,然後掏出了硯臺和墨錠。在往硯臺裡面倒上了一點清水後,便開始研起墨來。
他好歹也是上過學堂的人,照貓畫虎還是會的。一手按著墨錠,慢慢的轉動了起來,很快,那一點清水便成了一灘墨汁。
嗯,怎麼說呢,這不能說磨得多好,至少它是黑的吧。方洪看著自己那灘墨汁,臉上稍稍的泛起了一絲羞赧。
“上大人,孔乙己……”方洪鋪開了一張宣紙,然後抄起一支筆,開始練習了起來。他上一次持筆練字,還是在多少年之前吧,他自己都記不清了,反正自從離開學堂之後,他就基本上沒有練過字。
這幾個字就算是剛剛練過幾天的蒙童,都能寫的端端正正的,而從方洪的筆下出來,怎麼看怎麼別扭,歪的歪,斜的斜,就像是一個喝多了酒的酒鬼,東倒西歪的。
“化三千,七十士。”雖然字寫的很醜,但方洪似乎來了興致,手中的毛筆上下飛舞,寫的是不亦樂乎。
他正寫的起勁,忽然間,覺得面前一暗,一道身影站在了他的面前。
“先生。”方洪一抬頭,卻發現先生正站在他的面前,面上的表情有些複雜。“你這手握的太用力了,力量收一點。”先生走到了方洪的面前,把他的手指微微的松開了一些,指導著他說道。
方洪摸了摸鼻子,一直以來,村裡的人都對他唯恐避之不及,以前學堂的先生,也把他當作了敗類,對他經常是橫眉冷對的,這位新先生這般對他,反倒讓他有些不適應。
他這個人就是這性格,你要是跟他對著幹,他就能跟你死倔到底。可一旦你順著他,他反倒會有些無所適從。
“這用筆如握卵,用力要外松內緊,如此才可揮灑自如,你看我來寫一個。”先生將一隻手負在了後面,另一隻手則是將方洪手中的毛筆接過,稍微蘸了一點墨水,便開始寫了起來。
先生寫的很慢,但是每一筆都端正有力,收尾的時候結實而利落,絕不拖泥帶水。這也是大明一朝所流行的書寫方式,講究字字質樸,不露鋒芒,如同彬彬君子一般。
這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在歷朝歷代,所流行的書寫風格都不一。比如那魏晉時候,讀書人愛好玄學,講究修仙練道,所以這字寫出來,就飄渺俊秀,帶著仙氣。
到了隋唐時候,國家強盛,四方來朝,讀書人的自信心得到了空前的高漲,所以,這字型就偏向於厚重堂皇,帶有威嚴氣度。
在經歷了五代動亂,到了宋朝的時候,武力衰弱,文風昌盛,同時社會的物質變得極為豐富,導致書法的風格也為之一變,在纖細瘦弱之餘,還充滿了富貴氣息。
至於這大明朝,文風同樣昌盛,但是和文弱的宋朝不同,大明朝不和親,不納貢,不割地,不賠款,講究氣節,所以這書法就偏向於質樸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