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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洪的腦子並不笨,相反,在同齡人之中,他還算是比較聰明的,和那幫狐朋狗友在一起,大部分的餿主意都是他出的。
他之所以不喜歡讀書,一個是因為這個年紀都有逆反的心理,他父親整他讀書,他就偏不想讀書。還有一個原因,就跟當初他在學堂裡面的發生的一些事情有關了。
當時的他,雖然調皮搗蛋,但對於讀書,還是不怎麼抵抗的,先生教什麼,他也能學進去。只是,因為經常跟那些狐朋狗友廝混,在先生和同學之中的印象不怎麼好,大部分的人對他都是唯恐避之不及。
而方洪雖然表面上吊兒郎當,心底裡卻是有些傲氣,也不屑和那些人緩和關系。
後來有一次,一個同學的兔毫筆被人給偷了,那支兔毫,據說是府城宣亭齋的貨,一根至少也得半貫錢。
於是,眾人便把目光投到了方洪和他的朋友身上。沒辦法,誰讓這幫人聲名狼藉,不找你們找誰?
但是,當時方洪就覺得嗤之以鼻了,開什麼玩笑,我們家是整個羊角水村最有錢的,還稀罕你這一支破兔毫啊。他認為不是自己做的,自然就懶得解釋。可是,他越這樣,別人就越懷疑他。
那些學生,年紀大一點的十四五歲,小一點的才八九歲,哪裡會想那麼多。在他們的邏輯裡,你既然是壞學生,那肯定什麼壞事都做的出來。他們才不管你家有沒有錢呢。
方洪也是個有脾氣的人,一幫人嚷著說是他們這夥人偷的,他也火大了,直接把領頭的那人給打了。這幫好好學生,雖然人數比方洪他們多,但平日裡根本沒打過架,哪裡是對手,十幾個人愣是被幾個人給打的哭爹喊娘。
這下子,事情可就鬧大了,那幫人鼻青臉腫的就去找先生告狀。而先生,本來看方洪等人就不怎麼順眼,也不問緣由,就責罵了方洪幾句。
方洪這氣的啊,當場就頂了幾句。他讀書不怎麼樣,但言辭倒是尖銳,先生一個老儒生,如何是他的對手,被氣的臉色發青,回家就病了一場。
而幾天之後,他就被勒令回家,永遠不得進入學堂,任憑方大元如何懇求都無濟於事。
而那一次,方大元把他打的特別狠,屁股上幾乎找不到一塊好肉。但是,那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方洪沒有哭喊求饒的一次。
他認為,這本來就不是他的錯,為什麼要罰他,他心裡不服。
從這件事以後,他便對讀書深惡痛絕。在他看來,讀書只會培養一幫呆傻酸迂之人,與其這樣,這書還是不讀的好。
不過,今日重拾起書本,他心中倒是沒有了多少反感的意味。甚至於,裡面的一些文字,甚至還頗為有趣,讀完之後,讓人口舌生津。
這當然是因為他念頭通透,心思明朗的緣故,對於書中的意思,可以有著一個比較清晰的理解。而正常人,識了那麼幾個字,能讀下來就不錯了,書中的涵義,肯定是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