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旁的書記員立刻叫道:“全體起立!”
在他還沒有反應過來審判長那話是什麼意思時,短暫的愣神之後,那些蒼蠅再次迫不及待的在周邊飛舞,哳啞的噪音又起。
“要判了要判了,快猜猜他會坐多少年牢?”
“這種社會渣滓,害得多少人數年積蓄泡了湯?又毀了多少個家庭?應該讓他把牢底坐穿!”
“對,垃圾!”
……
他木然的緩緩抬頭看去。
空曠的法庭正中央,眼前是金色莊嚴的法徽,刺目的鮮紅色表面浮著一隻華表鑄成的天平。天平的兩端挑著砝碼,不偏不倚,代表著公平與公正。
公正嗎?
明明他就是被冤枉的,為什麼就無人為他主持正義?
所以他只想問:公正到底在哪裡?!
審判長是一名老法官,年紀有些大了,鼻樑上架了副老花鏡,看東西喜歡視線往上,於是額頭上的皺紋更明顯,載滿了歲月的經歷。
見旁聽席上的人又不聽招呼的喧嘩起來,他的眼球往上輪,視線越過鏡片望向旁聽席,表情無奈。
那名攝影師終於反應過來,急忙彎腰拾起地上的槌頭遞了過去。
老法官從他手中泰然自若的接過法槌的槌頭,微頷首壓低聲道了聲謝,然後將下滑到鼻端的眼鏡兒重新架好,再將法庭裡的人掃了一圈兒後,他捏著槌頭往底座上猛然啪的一敲!
敲斷的法槌威力猶在,聲音穿雲裂石。所有人當即閉了口,齊整的豎起了耳朵。
老法官滿意了。
他清了清嗓子,方才用他那扁平幹枯的聲音道:“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裴振亨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根據被告人裴振亨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法官頓了頓,目光將左側木然僵立的被告無聲瞄了一眼,方才繼續道:“一、被告人裴振亨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二、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責令被告人裴振亨退賠被害人李明2500000元、周慶雲26000元、姚青青8000元、張清水5000元、蔣國富12000元……”
腦中麻木得一片空白,有很長一段時間,他無法思考。
但還是反應了過來,於是在法官將那一長串名單唸完之前,他悽厲的嘶吼出聲:“不對!法官,我是冤枉的,冤枉的!”
被告惶恐的打斷了法官的宣判。
因為情緒太過激動,他上半截身子已經往圍欄外狠狠探出。那雙骨節分明的大手緊緊抓住刺目的深紅色欄杆,指關節泛白,手背上青筋爆起,明顯在顫抖。
正對面的攝影師立刻不失時機的拉近了攝像機鏡頭,專注的拍著他面部表情的變化。
於是,他微微仰起的下頜上,拉拉雜雜的鬍子清晰可見,像樹林子盡數被攔腰截斷,稀稀拉拉的林立著,劫後的一地狼藉。多日未曾洗過的頭發一縷一縷服帖在額頭,整個人憔悴得不行,赫然就是癌症晚期的病人。
可是這個病人對生是那樣的渴望,即便已經被命運之神判了死刑。所以,他的目光渙散而恐慌。
守在兩邊的法警這一回早有準備,第一時間一個負責卡住了他的後脖子,一個狠狠按住了他的腦袋,一左一右將他使勁兒摁在木圍欄裡,垂著頭,再也躥不出去。
這模樣何其的屈辱。
他的母親端木華剎那間痛哭失聲。
他已經聽不見那哭泣聲了,只目眥欲裂,怒睜著一雙布滿血絲的眼,聲嘶力竭的一遍遍沙啞嘶吼:“我沒有詐騙!我沒有騙人家的錢!假的,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公正呢?法律的公正呢?你們這群道貌岸然的審判官!”
“我是良民,我遵紀守法,我不是詐騙犯!這是你們強加給我的,我不接受!我不接受!”
他的爭辯只換來了坐在旁聽席上的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不滿,人群開始大聲嚷嚷起來。
“有沒有搞錯啊,怎麼才判了十五年?三百多萬啊,不是三萬塊!”
“他害我們虧了那麼多,十五年牢獄怎麼夠?光陪給我們那點會員費才多少啊?他找我們接盤的股票損失,可是好幾百萬上千萬呢!法官,這些事情你們查了沒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