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你看似李悠揚不管不顧的好像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歌都送進這個公約裡面是見很敗家的事情,其實啊,你這是關心則亂,李悠揚這人明白著呢。《歌手公約》看似是歌手們的一個禁區,但那只是對一輩子只能靠一兩首歌吃飯的歌手們說的,而對於李悠揚這樣的天才來說,這《歌手公約》卻無疑是他攏財的最好契機!”
“試想。當全世界的歌手都唱他的歌,而且過了30萬就會給他錢,那麼這個計劃一旦成行。李悠揚恐怕瞬間就會變成這個世界上最為富有的人之一了吧!”
“況且,這還只是商演,《歌手公約》裡面甚至對專輯的發行也有明文規定,一張由公約裡面的歌曲組成的原聲大碟,只要能在一個銷售週期內突破一百萬張的銷量,那麼都必須給這張專輯裡所有原唱者相關的市場分成。比如拿一張專輯10首歌。一張定價50元,最後賣了200萬張。收了1個億來說,要是其中收錄了李悠揚5首歌,那麼在最後分成的時候,發行方就必須拿出1000萬作為歌曲使用費返給李悠揚,要是整張專輯都是李悠揚的歌,那麼就必須拿出2000萬了。
“………”
“還不明白?哦,天啊!”
韓雪想不通,為什麼她說的已經如此明白了,為什麼眼前這個向來以機智過人玲瓏剔透的季家大小姐為什麼還要忽閃忽閃著長長的睫毛,顯得特別的無辜。
“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而是這樣聽來,貌似這些錢都是給李悠揚一個人的啊!”
“而我,而我琳音娛樂,李悠揚要是不給的話,人家也沒權利要了嘛!”
“難道你們就沒和李悠揚簽個合約,關於這一塊收益公司和李悠揚怎麼分了嗎?”
“沒有!也不敢有!李悠揚現在就是爺!我們的關系不像僱傭,反而更像合作,就算是僱傭,也不是我僱傭了他,而是他僱用了我!”
季若琳說這話時恨得牙根癢癢的。
“………..”
這回反倒又是韓雪沒了脾氣,因為她實也沒想到李悠揚和季若琳之間是這麼個合作方式。
不過,她沒想到的還在後面。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我要是嫁給他的話,以妻子的名義,是不是就能有權利管理他的收益了呢?這敗家老爺們兒!一點兒也不知道怎麼打理錢!小雪,不是我說你,我敢保證,就你說的這些,都是你一個人的分析,這人一定從來都沒有想過!不行,以後說什麼我都得幫這人管好錢!”
“還有,我這算不算是為了琳音娛樂犧牲色相,犧牲小我成全大我呢?畢竟,只有得到李悠揚的全力支援,我哥才有可能完成那3個億的目標!”
季若琳這突如其來的一番話說的相當悲壯,只是多少有點兒顛三倒四莫名其妙。
“………”
韓雪更是目瞪口呆,心說這是個神馬狀況,姐姐感情你確定不是從二次元跑出來,代表月亮懲罰我們的萌妹紙嗎?
還有,這事貌似不對啊!
季若琳說這話是在開玩笑,還是認真的?
怎麼可以這樣呢?
韓雪一下子捂住了嘴,甚至有一種抓住某種真相後産生了地震般的感覺!
莫非,莫非季若琳也喜歡李悠揚,想要嫁給他?
而這,又怎麼可以?
人們又都是怎麼了?又都在想什麼,又為了什麼?
只是還沒等她想明白,李悠揚的滄桑的嗓音和一段她從來沒有聽過的型別音樂,終於在她們這段匪夷所思的交流後,再次撕開一切,震撼的襲來!
…………..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為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為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為
潮起潮落是什麼都不為
在憂傷的時候掉下那晶瑩的眼淚
我不知道為何是海洋的滋味
紅紅的太陽一定會在剎那間沉睡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