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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墨理所當然的要送淩菲去影視城。
淩菲自是不同意。
她還想著路上要去買藥吃呢,雖然那藥有幾十個小時的時效,不過越早吃越穩妥不是?
已經和羅導簽了合同要拍《戀人》,自然沒有中途就反悔的道理,反毀可得賠違約金。
她要真的大了肚子,那幾倍的違約金賠得肉疼死她,更何況以前也就罷了,她本身是答應過宋天墨拍了《烽火傾城》就結婚生孩子。
可誰讓宋天墨給她遞了離婚協議呢。
她都以為他們都離婚了,自然也沒有了婚禮,還有孩子,這才毫不猶豫的簽下了《戀人。》
雖然現在解釋清楚是一個誤會,但是淩菲並不想因此就打亂她的計劃。
宋天墨……呵呵,她和他即使有婚禮,或者是孩子,還是緩一緩的好,更何況他們之間還有一個蘇戀薇呢。
宋天墨還為蘇戀薇受了傷。
這次因為黑龍的事情,宋天墨就獨斷專行,簡單粗爆的就遞出了離婚協議。
如果下次再有什麼事……那種被蒙在鼓裡,什麼都不知道,暗自傷心痛苦……淩菲不想再經歷一次。
說她膽小也罷。
記仇也罷。
反正,左思右想,現在都不是一個要孩子的好機會,一直以來,她都想自己的孩子在一個良好的環境裡長大。
有愛他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