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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奕聽到這個訊息,當場就從沙發上跳起來了。
“什麼?我?抄襲?”
放屁!
他從小沒這創作天分,這次為了給自己打造形象,改變路線,在違禁藥物的刺激下,也只寫出了三首歌而已。
其中兩首還水準平平,唯有一首略有亮點。
他雖然對自己很有信心,但是也知道物有反常事必妖矣,以他的創作水平能夠勉強寫出不出大錯的能聽的歌曲,就已經很不錯了。
再請個業內頂尖的編曲包裝一下,添些流行元素,加上他歌壇天王的名頭,兩分的歌也能宣傳到六分。
而宣傳到六分及格之後,其他的事情就由市場來決定。
現在被曝出抄襲的,就是那首有些亮點的歌曲。
“我抄沒抄襲自己還不知道嗎?”
宗奕也在這個圈內混了有好多年,聽過的歌曲不知凡幾,他在亢奮時把歌曲寫出來,恢複清醒之後,特地透過識譜功能在各大網站上搜尋過,並沒有和自己旋律一樣的作品。
在法律上抄襲是有它具體的定義的。
不足六個小節的旋律相似,並不能判定為抄襲。
畢竟音符就那麼幾個,好聽的常用和絃就那麼幾種,同類歌曲在大體相似的和絃下略有一些撞旋律也是很常見的。
再說了,兩個音樂人隔空致敬的情況,並不叫抄襲,那叫英雄所見略同。
“說我抄誰的我看看!”
宗奕從助理手中奪過手機往上翻。
邊看邊冷笑。
“這個什麼,斯密,是誰?”
沒聽說過,名不見經傳,出來碰瓷兒的吧。
近年來,反抄襲已經在有心人的攪和下成為了一個時而帶有妖魔化色彩的詞。
一群外行逮到一個可能都不算相似的相似點,就信誓旦旦,言之鑿鑿。
比如你的作品裡主人公叫王小明,我的作品中主角叫劉小明,這就是“名字抄襲”。
你的歌詞裡用了“白雲蒼狗”,我的詩詞裡也引用了這個詞語,就叫做“意象抄襲”。
簡直無知可笑,滑天下之大稽,不,也許已經滑出宇宙之大稽也說不定。
宗奕雖然從來不是一個創作型歌手,但他有一個創作型歌手的前妻,關於這類令人無語的生搬硬造,牽強附會所以出的低階笑話,那就算沒親身經歷過,也聽過十七八起。
夏寧自己就遇到過很多起。
對於這類無知到可笑的說法,他向來嗤之以鼻,不掛在心上,次數多了,也覺得次次被引動情緒的夏寧似乎有些小題大做。
可直到今天,他親身經歷了之後,才明白夏寧每一次遇到這種事的心情。
他氣急敗壞,在辦公室裡快速來回走動,一邊走一邊激烈的揮舞著手臂。
“這一定是他們的陰謀!”
就是見不得他好,不願意看他好過,暗地裡煽動無知的人民群眾給他使絆子。
他快速的瀏覽了一遍這篇流傳甚廣的博文,隨手戳開評論區,看了幾個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