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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在二十年前,在一個小竹筐裡,我從一路顛簸的睡覺中醒來,一睜眼就看見一個白鬍子老頭,他說他是我舅舅。
那大概是我人生的開始,接著我知道了我來到的這個起伏不平、多河溝多黃土的陌生地方叫做狗兒窪,後來我認識了拖著小辮的毛毛和淌著鼻涕的李蛋。
五年前,我跟毛毛在花了半年時間修建的一座新房裡結了婚。
結婚的當晚,喝醉酒的李蛋跟我打了一架,我把他的鼻子打出了血,他倒在我臉上脖子上胡抓一氣,第二天,大家看我臉上脖子上的傷痕都以為是毛毛所為。
毛毛也不否認,因為她埋怨我結婚當晚回到洞房倒頭就睡,便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一年前,我和毛毛、小豆子一家三口其樂融融,毛毛操持家務和田地活計,小豆子端著碗邊走邊吃還邊撒著飯,後邊跟著一群雞歡快地啄食著地上的米粒。
我養尊處優,整日裡賭賭錢,找找樂子,抱著毛毛睡覺,跟小豆子逗著玩。那時候的我確實無憂無慮,算起來,應該是我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光。
但現在,我先沒了老舅,後沒了毛毛,小豆子也丟了,最後房子整個也燒掉了。
可我還活著。
我活著,可又一時不知道該怎麼生活了。
還是那日,在目睹房子被大火燒得差不多的時候,我再次躺在院子裡很快睡著了。
在夢中,我看見了毛毛。她的樣子模糊,但可以看見她的表情是在笑,她手裡拿著本書,坐在鞦韆上,好像讀著。
忽然輕緩的音樂響起了,毛毛在唱:“小老鼠,上燈臺,偷油吃,下不來。喵喵喵,貓咪來,嘰哩咕嚕滾下來……”
這首歌是毛毛唯一能唱完整的歌,她對著書反複唱著,聲音很輕柔。
即便我知道毛毛從來不識字——她堅持認為識字是爺們的事,毛毛已經不在了,可是我的心還是輕飄飄起來,處在了一種極其舒適愉悅的狀態。
我也看到了小豆子,他在高興玩弄一隻麻雀,狠狠地揪著麻雀的毛,一撮一撮地揪。
我朝毛毛和小豆子打招呼,他們朝我笑笑,繼續之前的事情。過了一會兒,毛毛拉著小豆子要走。
我急忙上前想跟上去,但毛毛一個轉身,突然變成了一隻猛獸,咬住了我的脖子。
我吃痛,一下子驚醒了。周身一片黑暗,時間已是夜間。夜深人靜,只是耳邊仍嗡嗡響著毛毛的歌聲:“小老鼠,上燈臺,偷油吃,下不來……”
大約十幾天後,狗兒窪裡的人再次遇到我,不少人都如見鬼了般的落荒而逃,因為我已經形同鬼魅,瘦到了皮包骨頭的程度。
我整日渾渾噩噩,以數自己的肋骨為樂,遊蕩在村子的周圍,困了就睡,餓了就隨便找點吃的。而且突然喜歡上吃那種褐色的石子和泥土,每天都會吃上兩把。
作為發小,李蛋出於一種無可救藥的心情早已不來看我。我其實心裡也明白,或許過不了太久,自己就要完蛋了。
又一天早上,我循著慣例在草垛子上呼呼大睡的時候,突然被一幫人抬到村裡一大片空地上。這地方經常用來召集村民開會,之前毛毛讓我村裡大□□時也常經過。
我揉著惺忪的眼坐起來,茫然看見一大幫人圍著我,個個叉腰怒眼,表情不善。這幫人一時也不說話,只齊刷刷表情憤怒地看著我。
說實話,被一幫男女老少這麼莫名其妙地行注目禮,我起初以為自己走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