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他媳婦氣得嘴巴都歪了,確實,姐兒一個賤籍,哪裡能跟我們良民比呢?再說,是不是那姐兒逼迫李常服毒還不知道呢,若真是如此,那可就是殺人,是犯法,要拉去砍頭的。那女人卻反咬一口,道:‘你口口聲聲說是我家的姐兒逼迫你家男人喝毒酒,可當時他們兩人獨處一室,一個嬌弱還懷有身孕的女子,力氣難道比得過一個男子?退一步說,若真是我家姐兒逼迫他了,官爺兒不也說了,李常杯裡的酒還剩著,說明他當時完全可以不喝,既然可以不喝,那逼迫一說就站不住腳了。再退一步說,各位吶,你們有見過誰要殺人還愚蠢到自己死了,要殺的人卻還活著?放在任何一個人身上,怕都是先看著對方喝下毒酒死透了再自己服毒吧?你光說你男人如何如何,要同我算賬?呵,我還沒怪你家男人拐跑了春風樓的魁主呢!好,很好,既然要算賬,那我也要好好同你算算賬了!’”
魁主,即花魁的意思。
雀姐兒不喜一人獨大,便安了春夏秋冬四個魁主之位。坐上魁主之位,就能得到樓中最好的待遇,春風樓是不差錢的,魁主們的日子與縣中富貴人家的小姐也相差不大。
與李常相好的,是春風樓的現任春魁——翠雨。
說到雀姐兒算賬這段,馬嬸嘖嘖咋舌。尋常百姓過得都是小日子,此番是開啟了眼界,原來一個花魁日子過得如此奢香,還需要花許多錢培養才藝。也難怪那些男人們鬼迷了心眼撒錢進這春風屋中,用錢堆起來的東西,又有誰能不喜歡呢?
那場公審的結果,李趙氏並未討到什麼好處,憤憤離開。
馬嬸道完八卦,心滿意足地離開了。王彩花與馮知春又開始包起小餛飩來。
馮知春有些心不在焉,她往攤在手心的餛飩皮中塞了點肉餡,隨便一抓,丟進盛生餛飩的盆中。王彩花瞧出她有些異樣,以為她一個小姑娘被殉情一事給嚇住了,安慰,也算是嘆息道:“要說呢,女人遇到個好男人多重要啊。遇上了就好一輩子,沒遇上就毀了一輩子。不過你放心,楊瑾他肯定是個好的,我看人的眼光不差。”
“王姐,說什麼呢!”馮知春被逗的有些無奈,嗔她一眼,“快些把餛飩包完吧,不然等會可有得忙了。”正說著,出去採買的楚雲和拉菜的板車夫一同回來,幾人又是搬菜,又是處理,是真的開始忙起來。
馮知春剝開手中圓包菜的葉子,思緒飄到前些天在雨幕中撞見的那一幕。
花魁,雖然身階低卑,但能坐到這個位子上,想必也是很有能耐,很驕傲的。這樣一個女子,愛上一個男人,為了嫁給他,最終也會低下頭苦苦懇求只會給她難堪的人。
可惜那個男人的心,就跟這個圓包菜的心一樣,剝開一層又一層,最後裡面有沒有心還是個未知數。
她又想到春風樓。
春風樓啊……
她是少數知道楊瑾身世的人,雖然沒見過面,她也知道,那個被馬嬸又是損又是羨慕的雀媽媽正是在楊瑾幼時照料他的姐兒,也曾是伺候楊瑾生母的丫頭。
不知道楊瑾會不會卷進這件事中來……
不過他正是停職備考的時候,這案子應該還沒複雜到要他出馬的時候吧!
馮知春卻猜錯了。
楊瑾在縣衙任職的日子雖短,但憑著他過人的才智,總能把大到費解的刑案,小到鄰裡間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處理的妥妥帖帖。縣衙的官差們享用著楊瑾帶來的方便,早就依賴上他了。沒經過李家幾下鬧騰,就有人坐不住,敲響了楊瑾的家門。
“我覺得這件案子我該迴避。”
看著同僚們難以置信的臉,感知著從幾方傳來的“天呀楊瑾你怎麼可以不管我們呢說好的同僚友情深似海呢”的視線,楊瑾有些心累地捏了捏鼻樑,心中想著要怎麼把自己和春風樓的關系說出來。
估計他只開個口,這幾個糙老爺們就要拍著桌子誇張道:“看不出來啊楊瑾,你也會去泡姐兒!”
他斟酌著開口:“所以說我……”
糙老爺們之一抬手止住他的話,一副“我很明白”的表情,道:“楊瑾!什麼也被說了,咱們明白的!你現在在備考,正是緊張的時候。”
楊瑾很欣慰,你們明白就好。
“縣太爺說了,你要是考不上功名,就娶不到媳婦,叫咱們少來找你。”
“……”
“可是吧,哥幾個覺得就憑你這張臉,哪個小姑娘不喜歡的?你是沒瞧見,只要你出堂,外頭的女人就比平日多好多。自打你停職要備什麼考後,那外頭都是些漢子,哥幾個多久沒見著水靈靈的姑娘了,上差也覺得很是乏悶!”
“……”
“你就說說你看上哪家姑娘了,我叫我家婆娘替你去說。考功名多難多久啊,等你考上了,小姑娘也成老姑娘了。這娶親和功名怎麼就不能一起來呢?你瞧那拖家帶口去趕考的也不少啊!”
話題已經扯遠,楊瑾見這位熱心腸的同僚還有說下去的打算,趕忙打住他的話頭,“只是去李家看一眼對吧?”
“啊?啊!”熱心腸的漢子還沉浸在給同僚找物件的幻想中,被強行扯回時還愣了愣,才點點頭道,“對!你沒見李常他媳婦扭起勁來的模樣,實在是煩都煩死了……”
“好!”楊瑾再次打住他的話頭,“就去看一眼吧!”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我去爬山了,回家直接癱倒……
下一更,大概週二?,嗯,週一是不太可能的=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