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李大魁分開之後,我一溜煙兒來到了附近的菜市場,找了一個賣土雞的攤位買了一小瓶公雞血,然後又在超市買了一瓶黑墨。
魯班書上記載:硃砂、公雞血、黑墨,這三種至陽之物混合在一起可以剋制殭屍。
由於我現在的修為太菜,所以沒有辦法使用魯班書上的法術,因此只能用這種笨法子,說實話這玩意究竟有沒有效果,誰也不知道,我也只能姑且一試。
接著我又拿起手機給孫興民撥了一個電話,讓他把他那裡的地址告訴我,起初孫興民一百個不同意,可是後來我直接亮出了魯班傳人的身份。
“孫叔叔,如果你現在有別的方法能對付那些殭屍,我絕對不會強出頭的,如果沒有請讓我試一試,我家族的實力您是清楚的。”
孫興民想了半天才說:“好吧,既然你已經決定了繼承祖業了,我也就沒有阻攔你的資格了,你在學校等著,我馬上派人去接你。”
準備好東西之後,我馬不停蹄的趕回了學校。
李大魁此刻正站在校門口拎著一個布兜子,見到我之後把兜子遞給我說:“你要的東西都在這裡邊。”
我接過來說:“多謝了!”
如果是在以前,我是從來不會和李大魁說謝謝的,可是這一次我竟然說了出來,可見我和李大魁之間的友誼已經產生了一種隔膜。
我不知道這種隔膜是從什麼時候產生的,也許是那天我在他面前說了艾欣的壞話。
但我覺得這不是最重要的,我和李大魁的價值觀不一樣,在他的認知裡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我則認為修道人應該有一份責任。這並不是說我有多高尚,這只是為人處世的原則不同。
我能看出來李大魁心裡也挺難受的,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被我擺了擺手打斷了:“大魁,你不用多說什麼,你有你的選擇,我有我的選擇,我們都沒有做錯,不是嗎?”
李大魁看著我,默默的點了點頭。
接我的車來了,是一輛警車,接我的人我也認識,正是那個把我按在地上的小警察。
我二話不說跟著他就上了警車,我以為警車回開到市公安局,可是沒想到,警車把我帶到了一個偏僻位置,我下車一看這地方只有一座孤零零的大樓。
這大樓雖然很氣派,可是卻有些老舊,不仔細看還以為是等待拆除的建築物呢!
那小警察把車子停好之後,帶著我走了進去,路過大門的時候,我看到一塊不太起眼的牌匾上寫著:“國家安全域性第十二分局社會調查局!”
我有些驚訝,連忙對那小警員說:“你們是國家安全域性的人?”
小警察有些意外:“怎麼,孫處長沒對你講過嗎?”
我搖搖頭說:“沒有,我一直以為你們是公安部門的人呢!”
小警察說:“我們對外都說是警察,這樣比較方便開展工作,好了我們快進去吧,孫處長還等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