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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這個女人真的存在嗎。————————第一案《孽債》上
“我丈夫是在十年前失蹤的,那時我大兒子6歲,小兒子還沒出生。”
女人看起來很蒼老,並不像她說的年紀。
顧紀年被約在這家小茶館,可能是委託人請不起飯店或者大一點的飲品店。
只有兩種可能,一,她很窮,將所有的錢放在這次委託上,私家偵探可不是一般人付得起的,二,或許她,是走投無路,想看看有沒有人願意為她趟這趟渾水。
因為她再將事情的過程陳述的時候,她的眼神告訴顧紀年,她在想別的事,而能如此流利的將整件事情說出來,明顯是與別人講過好幾回了。
但沒人願意幫助她。
四十多歲的女人老的像六十多歲。
女人叫張麗,她丈夫十年前莫名失蹤,沒了音訊。她獨自一人撫養兩個孩子長大。
而就在這個月十二號也就是前天,張麗幹完農活回家,發現她16歲的大兒子不在,就問10歲的小兒子,小兒子說不知道。等到半夜一點,大兒子仍沒有回來,當夜她去村裡的其他鄰居家問,其中一名孩子告訴她,他們下午還在一起玩捉迷藏,但是她兒子卻始終藏著不出來,然後就再也沒見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就發動全村人去找,並且報了警,警方出動一起尋找,他們詢問當時和他一起玩的4名少年得知,她家的大兒子大概是在12號下午4點左右失蹤的,一開始玩捉迷藏,然後大家就藏了起來,之後負責“抓人”的小孩將大夥陸陸續續找出,卻唯獨沒找到張麗的大兒子,夥伴們以為他回家了,就散了。
因為線索太少,警察安慰了她幾句,就回局裡查監控了。村裡的人都認為過幾天就會找到了,也安慰了她幾句,各回各家,但張麗沒有停止尋找,她一直找到晚上,八點後回到家,卻發現小兒子也不見了。
她心急如焚,於是再次求助全村尋找,而警方也開始格外注重,大規模盤查詢問,但這次誰也沒有見過她的小兒子。
大家都非常同情她,她的丈夫就是10年前失蹤的,同樣沒有一點線索也沒有任何原因,是死是活,至今不明。
顧紀年用筆在記事本上快速記下個大概,包括兩個孩子失蹤的時間地點,還認真詢問了那天的天氣情況。
張麗看他記完後,輕嘆一口氣,轉身將一疊用報紙包好的錢從手提包裡取出,放在桌上,移到顧紀年胸前。
“這是委託金,如果您幫我找到我的兩個孩子,我會全額打在你的卡上。”
顧紀年拆開報紙,裡面有三千塊現金。
其實他也沒打算收她多少錢,三千塊夠了。
“張女士,您放心,我一定會盡力的,天色不早了,您請回去等我的訊息吧。”
張麗點點頭,似乎是吃力的從座位上站起來,拎上她破爛的包,離開了。
一路上,顧紀年都在想這件案子,究竟是什麼作案動機,讓犯人連續對張麗家下手?劫財是絕對不可能的,她家窮的生活都很困難了。他想起那包委託金,嘆了口氣。
總之,先去查查十年前她丈夫的那件事吧,直覺告訴他,和那兩個孩子脫不了幹系。
到出租屋時是傍晚七點,畢竟不是大夏天,天黑的還是快。一想到家裡亂糟糟的還沒有收拾,他懶癌突然犯了起來。
開啟門的瞬間,手裡的鑰匙掉落在地。
家裡被打掃的一塵不染,本事亂七八糟的日常用品被擺放的整整齊齊,更重要的是本該在冰箱裡的生菜肉此刻正誘人的躺在餐桌上,散發著令人神魂顛倒的香味。
誰?!
鑰匙除了自己和房東,沒有別人有啊!
難道是房東?看著一桌子的佳餚,很難將它們和那個滿身酒氣的房東聯系在一起,但除了他也沒人能進來了啊。
啊,一定是房東看自己太累了才幫忙準備的,果然人不可貌相。
顧紀年想著一定要好好感謝房東,一邊就往二樓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