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伯無奈,只好說道:“那好吧,二百萬二百萬。”
張伯伯說著從兜裡拿出了他的一張卡,然後看著我。
我知道他那意思,於是也拿出了我的那張卡。
我從張伯伯手接過他的卡,然後說道:“這兩張卡裡有兩百萬,現在可以給你們,但是你們得立個字據,要不然你們拿了錢又反悔怎麼辦?”
那個男的看了那女的一眼,那女的從包裡拿出一份協議書,然後說道:“字據我們早擬好了,只需你們在這面簽個字可以了。”
我拿過那女的手的協議書看了看,那是一份列印出來的協議,面關於本次和解協議的內容頁是機打的,他們在面只簽了字,並沒有按手印。
其實我知道像這種事情即便是私了了,想要救出強子那也是得費一番手續,法律並不承認刑事案件的私了。
即便是現在放強子出來,他還是戴罪之身。
只不過如果原告撤訴,強子可以輕判,如果運作的好,甚至意思意思完了。
來的路張伯伯告訴我,他這次回老家又湊了一百來萬,他託人找到了這邊法院的一個人,那人答應他下打點,估計也得花一些錢,總之是救強子出來為主。
現在主要還是得原告撤訴,如果給了錢簽了協議,雖然法庭不會認這私了協議的全部內容,但是如果到時候他們不撤訴,開庭的時候可以把這份協議拿出來,那樣他們也好過不了。
我把協議內容看了一遍,覺得沒有什麼大的出入,而後遞給張伯伯看了一遍。
等張伯伯看完,我說道:“個人對個人,這種協議最起碼應該在面按個手印吧?”
那對男女眉頭一皺,然後男的說道:“現在這哪裡按手印去?”
我站起身,去服務臺那裡要了一個印泥,拿了過來,然後張伯伯簽了字,雙方按了手印,協議各拿一份,兩張卡全部交給了那對夫婦,私了的事算是完了。
下午六點多,我和張伯伯又在酒店附近吃了點飯,張伯伯說休息一會,然後去見一下法院那個人。
趁著這個空檔,我到樓道裡給方麗婷打了個電話。
“喂,磊哥!
你的事忙完了?”
“嗯,一會還要出去,你現在在家還是在外面呢?”
“我在家裡啊!
剛回來沒多久,無聊的,看韓劇!”
“額,今天有什麼收獲沒?”
今天午我在海洋館是跟著何姐和凝兒很長時間後才假裝跟她們遇到的,但是我沒有發現何姐跟什麼男人約會啊!
而且一整天都沒有人跟何姐搭訕。”
聽到方麗婷這麼說,我心暗道:“難道是我多想了,次明明是莫易凡和老婆約好了在遊樂園見面的,難道是這次二人沒約,還是老婆怕我殺個回馬槍?”
不管怎麼說,我的心情是有些失落。
本來我以為老婆今天趁我不在會更加肆無忌憚的跟她的情夫見面,畢竟昨天晚他們還透過電話。
但是不知道是老婆有了警惕還是兩人根本沒約,反正方麗婷跟了一天也沒個結果。
“磊哥,何姐還約我去你家裡吃晚飯,被我婉拒了。”
方麗婷的話讓我想起了家裡,有可能老婆會跟那個情夫約到家裡,反正我也不在,凝兒睡著之後他們可以想怎麼玩怎麼玩。
這時我記起了我還在家裡的臥室裡裝了攝像頭,晚回來一定要開啟看一看,老婆有沒有跟情夫在家裡約會?
“你怎麼不去吃飯啊?”
“我有點累,去你家又遠,我沒去。
對了磊哥,李慧跟我說她拿到東西了,她還說你較儒雅,哈哈!”
你同學很漂亮啊!”
“那當然了,我的朋友哪有不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