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澈沉重地嘆了口氣,略作思索。
不消片刻,睫毛一扇,大聲喊:“方叔叔!”
“怎麼了?”
方父還在笑,態度不夠鄭重。
林澈只能盡可能讓自己有板有眼,深吸一口氣。
“方叔叔,我覺得徐思齊雖然很好,不過不太適合棠棠!”
“但是,我就挺適合的!”
他幫這些“幼稚”的成年人分析。
“我幼兒園四年,一直是大紅花拿的最多的學生。小學一年級上期,考了年級第一。我會九九乘法表,還會帶小數點的加減乘除,所以我很聰明!”
“我在一年級二班擔任班長,說明我道德品格值得信任!”
“我四歲的時候開始學鋼琴,曾拿過少兒音樂賽的特等獎。五歲加入了市裡的兒童合唱團,因為要唱英文歌,還特意學了英語。我覺得,我也很有藝術細胞!”
林澈想了想,補充一句:“如果您覺得還不夠的話,我也可以去學畫畫!”
他信誓旦旦地保證。
“我對棠棠很好,比徐思齊好。而且,我會永遠對棠棠好!”
林澈掃了一眼桌上的盤子,舉例。
“從今以後,西瓜的最中間給棠棠吃,鹹蛋的蛋黃給棠棠吃,魚頭的月牙肉給棠棠吃,烤鴨的油皮給棠棠吃……我林澈說到做到!”
其實他,已經做到一部分了。
接下來是堅持!
媽媽經常說,養成習慣,就萬事不難。
他一定要從“心裡想著對棠棠好”變成“不用想也會無意識對棠棠好”!
“所以……”
他抬頭挺胸:“方叔叔,您可以優先考慮讓我和棠棠結婚嗎?!”
窗明幾淨,柔和的燈光給屋子鋪上溫馨的色澤。
林澈聲音很幹淨,可聽起來比什麼都要執著。
他覺得,自己剛才的話非常有道理。
他一直是個以理服人的人。
但是聽完他如此慎重的表態之後,方叔叔除了笑得更開心之外,沒有任何表示。
他和棠棠的婚事,不置可否。
方父只笑眯眯誇獎一句:“澈澈真能幹,是個好孩子。”
爾後,便被其他人拉著,聊起了別的話題。
看那樣子,事情是要雷聲大雨點小地揭過去。
林澈自然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