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禹越走越高,漸漸的超越了不周山,沖出了天地,來到了鴻蒙之中,與洪荒世界諸位道果級一樣,周禹也需要在荒古世界開闢自己的道場。
隨手一招,還在荒古世界四處遊歷戰鬥的袁悟明和孫悟空便被周禹攝至鴻蒙之中。
“恭賀兄長成就道果!嘿嘿嘿……”袁悟明拱手道,不過其本體是猴子,即便是作揖,也有種怪異的感覺……
孫悟空看著周禹卻有些複雜,也說不出什麼感覺,按理說,周禹算是他的弒師仇人,應該恨他才對,可孫悟空卻恨不起來,準提道人是他師父沒錯,但其卻要行滅世之舉,這的確也超乎孫悟空的想象之外了……
“我將要在這鴻蒙之中開闢道場,你等細心觀看,對修行當有益處!”周禹淡笑道,也不在意孫悟空的複雜心態。
“哇!沒看到盤古開天,看看兄長開天也不差!”
周禹瞪了一眼袁悟明,旋即取出乾坤、歲月這一刀一劍,一刀斬出,六個鴻蒙世界的法力傾瀉而出,即便不及盤古開天的威勢,卻也相差不遠,原本平靜的鴻蒙元氣頓時開始翻滾起來,化作地水風火肆虐周圍數萬裡。
周禹心中一動,乾坤刀再一斬,空間之力定住了地水風火,顯出一片空曠的世界來,光陰劍從周禹手中飛出,化作一條時光長河,流轉之間,這初開的空間頓時有了天地四維,時空備矣,地水火風亦是漸漸平靜下來。
隨著周禹連連揮手,萬物生焉,青山綠水,古木參天,中央則是一片古樸的道宮,上書“時空”,左側天地四方,右側古往今來。
周禹又將數十萬年以來搜刮的先天神材紛紛投入其中,一大片三光神水落下,形成一個湖泊,湖中心則是立著先天靈根黃中李,樹下顯出一方石桌,幾個石凳……
整個天地一成,周禹方才邀請二人前去湖心樹下閑坐,取出各色先天神物,收藏的佳釀,三人對飲,不亦樂乎。
……
轉眼之間,又是十萬年過去,荒古世界五大道果紛紛在天地之外開闢了自己的道場,而荒古世界中也慢慢的演化天生百族,但由於五大道果級的誕生,這個世界並未出現三清等洪荒世界的先天大神通者,反而由於早有修士的存在,而漸漸衍化出了人族。
本土誕生的大神通者亦有,如生於鐘山的神祇燭龍,人面龍身,渾身赤色,而有一足。住在鐘山之下,其長千裡,蟠屈起來,還高過山嶽,這光芒就是從兩眼中所發出來的。他眼睛一開,就如白晝,眼睛一閉,便是深夜。燭龍平日不飲,不食,不息,倘使一息氣,就起大風,他一吹氣,能使氣寒而為冬,一呼氣,能使氣暖而為夏,一出生便是造化級的修為,頗為強橫。
亦有妖族,有一怪鳥,生有九個頭,個個都是人面,其發狂之時,兩只大翼扇動之間,便有大風狂飆,名為九鳳;亦有怪人,虎首人身,四蹄而長肘,口中銜著一條蛇,四蹄上又各操著一條蛇,名為強梁,二者時常結伴,在荒古世界中頗有名氣。
人族亦是誕生,除了中土人族,尚有無數奇異小國,雖是人族,卻各有特別之處。有國名為無繼國,人民都是xue居,並無宮室田裡,所食的盡是泥土,因無男女之分,無交合之習,所以名為無繼國,意為無後繼之人的意思。
但此國之人卻又並非長生不死,亦不曾滅種,其特殊之處在於人死後即便埋葬,骨肉等統統爛盡,止有其心不朽。等到一百二十年之後,複化為人,這個就是他們不滅種的原因。
所以無繼國中,道旁墳墓都有標幟立在上面,載明這是某年某月葬的,以便滿足年限之後,可以掘地而得人。
而無繼國附近又有一種人叫錄民,死後其膝不朽,埋之百二十年而化為人。又有一種人叫作細民亦是如此,其肝不死,百年而化為人。又有一個三蠻國,它的人民,亦是以土為食,死了埋葬之後,心肝肺三項都不爛,百年之後複化為人。
除了無繼國之外,尚有無腸國,其民大小腸一概沒有,吃起食物來,但從喉間咽入,透過腹中,並未消化,即已從下面洩出。
如此一來,該國一次的食物可以分作多數人的食料,大抵以貴賤而分,上等人吃過了,將排洩出來的收藏起來,作為次等人的食品;次等人吃過了,再給再次等人吃。如此展轉下去,直到僅餘渣滓而後已。
但是這國的人身體又甚長,究竟不知他腹中的組織結構是如何的,不過他們卻有一種特長,就是能知往事,無論他們已經知道、或未經知道之無不知道。那已經知道的,歷歷不忘,固由其記憶力之佳。那未經知道的,他亦能揣測而知,絲毫不爽。一見之後,就能將所見之人從前的事跡一一舉出,彷彿親目所見一般,頗為神奇。
而在荒古世界北方則有更為奇異的小國,如鬼國、祙國,鬼國長夜而無白晝,其國中之人,人面而蛇身,人面上只有一隻眼睛,見光而避,見常人而噬,祙國人身黑首,而兩隻眼睛卻是直生的,看見了光芒,也會立刻逃開,鬼祙之地,非人所居,非懷有護身寶物的修士不可接近。
北而往東,則有聶耳國,那人兩耳之大竟垂到臂肩以下,不但長而且大,合將起來,彷彿如大蚌之張其兩殼。他們因為走起路來非常不便,所以總用兩手抓住,鄰邦之人因此叫他們聶耳國,取撮耳之意。
他們的生活是在海中撈摸,所有吃的,用的,穿的,都是由海中撈摸而來,因為他們所居之地是懸居海中的原故。但是有班斕猛虎供他們的驅使,如牛馬一樣,也頗為奇特。
還有國為君子國,其國中之民,無不堪稱君子,禮讓成風,有兩個衣冠之人,手中各持著一劍,指著一隻死鹿在那裡苦苦相讓。
一個說:“這只鹿明明由老兄捉獲,死在老兄之手,當然應歸老兄,小弟何敢貪人之功呢!”
一個道:“雖則由小弟捉獲,然而非老兄連斬數劍在先,何能立即就擒,論到首功,還是老兄,小弟何敢幸獲呢!”
一個道:“小弟雖先斬數劍,而鹿已迅奔,若非老兄連揮數劍,早已逃無蹤跡,何處尋見?所以先前數劍其效已等於零,捉獲之功全在老兄,照理應該歸老兄無疑。”
一個道:“鹿是善奔之獸,若非老兄先與以重創,小弟雖欲斬它亦未必斬得著,這全是老兄之功,還請收吧,不要客氣了。”
兩個苦讓不已。
有路過之樵夫見狀勸平分其鹿,而執劍之人中,一個道:“某問心實在不敢貪人之功以為已有,照例是應該全歸那位老兄的。”
那一個又如此說,於是又推讓起來。
推讓許久,樵夫又再勸,兩人聽說,才不讓了。但拿劍去割鹿時,又互讓先動手,後來分割開了,又複互讓。一個說老兄太少了,應該再多一點;一個說小弟太多了,應該再少一點。推遜了好一會,方才各攜所有,互說“承賜”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