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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張樹林一起講魏大小姐的大包小包送到她家,林幸同就說自己要回家了。
她媽媽的規定特別嚴格,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天黑之前必須回家,否則就慘了,零用錢會被扣,還會被罰抄《史記》。
她昨晚回家晚雖然說是有正當理由的,但是,她是喝醉了的,所以,抄一部分《史記》是在所難免的。
舊債未還,新債再來可怎麼得了?
看見那些“之乎者也”,不用抄,她的頭就已經大了。所以,抄寫《史記》對她來說,不光是體力勞動,還是精神折磨。
為了免受那樣的雙重摧殘,她一般都會按照她媽媽的要求做的。這一點,魏漫漫是非常清楚,也非常同情她的。
“那你趕快回去,免得晚了被你媽罰著抄寫《史記》。學弟啊,你送一下學姐好不好?你看她這副昏頭昏腦的樣子,說不定會坐上方向相反的公交車。”
林幸同啼笑皆非,“我沒那麼傻!而且,我不坐公交,要打車的,不然可能時間真來不及了。”
“打車?那你們倆同路不,可以拼個車。”魏漫漫一副誓死要撮合他們的樣子。
兩人互通一下家庭住址,發現根本就是相反的方向,一個向左,一個向右。
這下,熱心的“媒婆”也沒轍了,“那好吧,你們各走各的吧。同同你抓緊,我不想明天聽你說你又抄《史記》了。”
張樹林露出同情的,感同身受的表情,“學姐回家晚了得抄《史記》啊?我還以為只有我那麼倒黴,回家晚了得抄《金剛經》呢。”
“《金剛經》?”魏漫漫尖叫,“太誇張了,比《史記》還誇張,你們倆個的爸爸媽媽都挺奇葩的。”
“我家奇葩的是我爸,我媽對我挺溺愛的。”張樹林認真地解釋。
不知道怎麼的,他那個表情讓林幸同覺得有那麼一點萌。
“我家奇葩的是我媽,我爸對我挺溺愛的。”她說。
“哎喲,你們兩家的大人好互補啊。”魏漫漫曖昧地說。
兩個家教嚴格的苦逼孩子出了魏漫漫家,一個向左,一個向右,每人帶著張生無可戀臉,互相揮了揮手。
“再見!”
“嗯,再見!”
托計程車司機那如同行雲流水般的車技,以及他對這城市宛如福爾摩斯熟悉倫敦般的熟悉程度的福,在晚飯前的小高峰沒有被堵車耽誤,林幸同順利在天黑前回到了家,和她親愛的爸爸媽媽一起共進了晚餐。
白天因為有好朋友的陪伴,所以很快就過去了。
夜晚來臨,林幸同又開始百無聊賴。
新劇不想追,新電影不想看,綜藝節目太吵,聽歌吧,全是情歌,不論聽哪首彷彿都講的是她被林琅拒絕的事。
啊啊啊!
煩人!
林幸同煩躁地甩了甩手,手腕磕在了桌子上,發出類似於金屬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