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風也道。
“那你既然什麼都知道,也應該知道,殺大毒蜂賺錢這條路,是行不通的吧?”
丁蘭再道。
“可以使用法器啊!”
秦風說道。
“……”
丁蘭再一陣無語,道,“用法器的話,更不划算了,普普通通一個法器就百八十萬靈石,殺一個大毒蜂,才一萬靈石,這筆賬顯而易見,虧大了呀!”
“……”
秦風聞言,也一陣無語,道,“你們就算沒有玩兒過遊戲,也應該會動一下腦子吧?”
“恩??”
二人不明所以。
秦風給她們解釋起來:“我們可以‘引怪’啊!”
引怪。
在遊戲中的常用詞,就是先吸引一大片“怪”聚在一起,然後再使用技能將其團滅。
這麼做的好處,是不用一隻一隻殺,節省時間,也節省技能。
“你看,想咱們之前在水域,對付烏鴉時,使用的‘雷暴珠’,價格一百萬靈石一個。”秦風給她們算道,“先聚集兩三百大毒蜂,然後再使用‘雷暴珠’這種大面積傷害的法器,完全能夠將大毒蜂團滅。”
“……”
丁蘭和雙兒聞言,不禁睜大眼睛,欣喜起來,“對呀!我怎麼沒有想到!一次聚集三百大毒蜂的話,使用一個雷暴珠,消耗掉一百萬靈石,但這一波能滅掉三百隻大毒蜂,算下來還能賺二百萬靈石!!”
“沒錯,就是這個道理,所以在這裡賺錢,遠比回去拿要省時省力。”
秦風聳肩道。
“聰明,真是太聰明瞭!!”
丁蘭欣喜的問。
雙兒這時若有所思道:“可是,也需要不少成本吧?那些大毒蜂的毒針很厲害,在引怪的途中不被刺到是不可能的,所以解藥也是一筆錢。”
“咱們不是還剩一千萬靈石麼,先拿出一半買解藥,另一半買法器,然後賺的錢再投到這裡面,應該勉強能週轉開。”
秦風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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