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為原本力量懸殊過大,雖然叛軍的人多,但是大多都是一盤散沙,一看到前線陣地崩潰,後面的人馬上就撤退,一時間跑的跑逃的逃,正所謂樹倒猢猻散,大概也就是這樣了!
戰鬥比我開始想象的要順利好多,這倒沒什麼可擔心的,因為本來敵我的態勢對比就非常強,他們太弱,跟我們作戰時幾乎連還手的餘地都沒有。
原定計劃要打到半夜的戰鬥,沒成想到十幾分鍾,他們的城防陣地就被我們攻破了,我們很順利的進去。
大家開始繼續向裡面進攻,繼續清掃殘敵,但是我是有目標的,直接找上了馬修斯所在的辦公室,不管怎麼樣,先抓住他在,就算他要反咬我一口,好歹也有詹姆斯給我作證。
下了車之後,這一路上的戰鬥,我跟特警大哥都是在一塊的。
4%更6i新最;快》、上9
我看到了詹姆斯,立馬跑過去。
我關掉了通話器,低聲的對詹姆斯:“記得那封信嗎?”
“你是?要去找馬修斯?現在?”詹姆斯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這邊暫時沒有告訴任何人這件事情,我值能一個人過去,你可以幫我麼?”我望著詹姆斯。
我們兩個邊走邊,其他人都是全心思撲在搜找叛軍的事情上,俘虜的俘虜,殲滅的殲滅。
詹姆斯看著我想了想:“幫是肯定會幫你的,這也不僅僅是你的事情,這事裡也有我,而且,這件事應該遠沒有這麼簡單,所以不能告訴太多人也是對的!”
“好!那就走!”聽他這麼,我倒放心了,對他:“事不宜遲!”
“等等,我可以叫兩個我可以信任的兄弟,好歹多幾個人,多個幫手不會錯的。”詹姆斯一把拉住我,道。
“也對!那樣更好!”我。
我仔細想了想,也是,雖然叛軍的實力,我們也看到了,但不能這裡所有人都是廢物?至少馬修斯肯定不會在自己的守衛中挑選幾個沒用的,那就是拿自己的命,開玩笑了。
由於我們這次是突襲,沒有任何前兆。而且,策劃了這麼多,這才開始行動,並且,我們的兩支先頭的裝甲部隊已經包圍了這座城市,叛軍可以是一隻鳥都飛不出去。
所以我才肯定,馬修斯肯定能抓得住,只要能抓住,詹姆斯就有超過一百種辦法讓他開口。s.可不是吃素的,在獲取情報這方面,當然不會弱了,這在以前玩電子遊戲的時候就有領教過。
不過有辦法是有辦法,那些手法,我也大多知道一些,倒是看起來簡單,當我親身只見過之後,就不覺得那只是殘酷而已,更多的是內心的承受力,如果內心的承受力一般的話,那就不僅僅是讓自己的敵人喪命,還有可能讓自己一蹶不振。
我們總共五個人的隊,悄無聲息的脫離了大部隊,幾乎沒什麼人發現我們。
我跟詹姆斯都知道那座大樓的位置,我們要迅速的趕到那裡,免的大部隊到了之後,把馬修斯抓走,反而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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