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喂,被坑的最慘的難道不是他麼?
豐雲都想大吼一聲,抒發自己心中揮散不去的大石頭壓下來一般的那股壓力。
最最看起來爽快但是負擔最重的契約。
被他遇到了。
百年難遇啊喂!
無法解除的契約。
一口氣收服兩隻鯤還是不錯的,但是這很明顯不是屬於正常收服狀態,而且是傳說中的契約。
不是說好了契約不能再次在鯤中出現了麼?
這還是卡骨這隻骨鯤有著過硬的鯤知識然後告訴給他的麼?
不一樣呢!
契約不平等的太多了。
人收服鯤。
是正常從屬狀態。再有隱藏馴服度,馴服不成不過就是一個結果,鯤可以選擇自由逃跑。
那麼,當鯤想尋覓自己滿意的飼鯤主的時候。
有好幾個契約形式。
總的來說,一共有三大層次。
第三層次。
最o的。
奴僕契約。
鯤就是飼鯤主的奴隸,飼鯤主,真正的至高無上的主人,只能忠誠於他。
就是鯤自找的事情。
鯤的一些祖先自己蠢蠢的定下這些規矩。
飼鯤主其實可以要求或不要求這些鯤他們如何,但那些鯤他們是太過於任勞任怨,一切都自己負擔。
於是乎,飼鯤主看鯤這麼老實,反而最後就真的變本加厲了。
這種做法久了以後就開始對有些鯤的利益不利,於是。
守護鯤協會聯合起來。
各個鯤相關的村莊城鎮和大城市,杜絕了這種奴隸契約的形式。
第三層次正式宣佈告終。
於是契約只保留第一第二層次。
就是神鯤城據說還存在一
批亡命之徒。
那些鯤犯下傷害鯤的利益的大事情的時候。
不為其他鯤所容的時候。
就被懲罰,於是就進了鯤冥監獄。
想要出來,用的就是鯤自己掌握的美食、寶藏資源和金錢,然後聯絡腐化的監獄鯤頭子,才能得到一張“自由”。
名為自由實際是更大束縛的第二層次契約卷軸,出現了。
第二層次契約。
又名二層卷軸。
一個鯤之國專業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