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以來,尤其是由幹上派出所所長開始,羅校克就很難遇到那種敢在他面前囂張的人。更何況還是在公安局裡面,自己也成了全省公安警察的頭的這種情況下,這讓羅校克的臉面實在是沒有地方放。
這簡直就是在耍弄公安機關,是可忍孰不可忍。
“看來不上手段是不老實的了,龍大友,對於這種頑固分子,根本不需要客氣。”羅校克再一次拍了桌子。
“你們幾個,進去將他的手腳都拷起來,你,去給他換兩顆燈泡”龍大友也是受不了了。
你進來,可是給你好說歹說,該照顧的也照顧了,你卻好,竟然在廳長的面前給我難堪,既然這樣,那就別怪我們心狠了。
為了不在陳康傑的身上留下明顯的傷痕,龍大友並沒有讓手下們採取毆打的方式。而是要將陳康傑固定控制在座椅上,然後用大功率的熱能燈架在他的頭頂。那溫度可是很高的,至少相當於夏天中午烈日下的好幾倍。不用一分鐘一個人就會大汗淋漓,在身體內大量水分蒸發的情況下,有些人不用二十分鐘就會受不了暈過去。
“喂,喂,喂,你們幹什麼啊?我可是很配合你們的啊,總不能不是我做的事情也讓我承擔吧?”這回進來的不是兩個,而是六個警察,陳康傑跟著也戒備的站了起來。
“你要敢反抗,就當你是襲警以及衝擊國家執法機關,你應該知道那嚴重後果。說難聽的,就算是將你就地擊斃,也不是不可以,你自己看著辦。”羅校克指著陳康傑瞋目吼道。
為了配合羅校克的話,他自己帶來的兩個警察將身上的配槍給拔了出來,放佛陳康傑要是真的反抗,他們就會立即將他就地正法一樣。
實際上羅校克說的有那麼一點點誇張,擊斃,一般情況下不會,但是擊傷,讓人完全失去反抗能力,到還是允許的。只有陳康傑真的威脅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情況下,才能將他擊斃。
“你可不要後悔,我已經很配合你們了,這種得寸進尺,我很不滿意。”陳康傑沒有反抗別人給他戴上手銬,但是他目露銳光的向羅校克提出了警告。
出了那種事,公安機關急於破案,急於向上交代,這一點陳康傑能夠理解,所以他願意跟著來公安局說清楚情況。可是,對方這種急於將過錯全部推到他身上的做法,他是很憤慨的。
司法講求的是實事求是,講求的是公平與公正。如果這個原則遭到了破壞,那麼司法的存在意義就受到了極大的破壞。
我們的很多冤假錯案,實際上就是在公安機關這種基於破案和不作為的情況下,人為製造出來的。
陳康傑有完全的自保能力,他倒是無所謂。可是換成別人,他們也有這種能力嗎?要是沒有的話,豈不是成了犧牲品?從這個角度來講,羅校克已經觸及到了陳康傑的底線。
“不但耍我們,還敢威脅執法機關,年紀輕輕,還真是冥頑不靈啊。”羅校克站起身,“龍大友,這裡交給你了,希望你們時間別拖太久。”
說完,羅校克就懶得呆在這裡。畢竟他們要做的是刑訊逼供,羅校克作為公安廳長,呆在這裡畢竟不好。
“羅廳長,你放心,我們一定儘快搞好。”龍大友將羅校克禮送出門,這才返回來。
“同學,不好意思了,你也看到了,不是我要動你,我也只是奉命行事。”不知道是擔心陳康傑學生會副主席的身份將事情鬧大還是對陳康傑威脅羅校克的語氣有想法,回來之後,龍大友愁眉苦臉的裝出很無辜的樣子。
不管是哪種情況,龍大友能做公安局的局長,那也不是個傻瓜。當著羅校克的面,他不但不會反駁,而且還拍胸脯大包大攬。可是一轉身,他卻又將責任推給羅校克,能不得罪人就儘量不得罪人。
在這省城,誰也不知道誰的後面站著什麼樣的人物。羅校克是廳長,位高權重,他扛得住,而自己只是個小小正科級分局長,肩膀上的承受能力很有限。
當然,要是陳康傑不是工商大學的學生,不是有一個學生會副主席的牌子,而是一個社會上的混混,龍大友就不會有哪怕一點點客氣。那種社會混子,是他們百分百吃定的人。
“如果你要是不奉命行事,或許對你會更好。”陳康傑不熱不冷的說了一句。
陳康傑的話將龍大友說得一愣怔。
難道這小子還真的是有背景不成?聽他的口氣,我聽廳長的,還會倒大黴?
隨即龍大友自嘲的搖了搖頭,要是這小子有大背景,應該早就搬出來了,何至於等到現在。他也就是說說大話嚇唬嚇唬人而已。
雖然這麼想,不過龍大友還是給自己稍留餘地,沒有將人給得罪死。
“可是我要是不奉命行事的話,你看到的,我當前這一關都過不去。只能委屈你了,或者,你乾脆順著他的意思得了,我看你們學校的張校長也是那樣對你有意見的。”
“可是那對我有什麼好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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