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之後,袁卓林回家,在自家樓下,看到停著幾輛小車,他乾脆繞回去,不回家了,在公用電話亭打了個電話給老婆說明一下,在外面開了個賓館住了一宿。
咱惹不起,但是咱能躲啊,有些選擇,一旦做出了,那就不能輕易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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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就有兩個省電視臺的記者來到高新科技城的公安局採訪,而且,他們採訪的人,竟然是那個冒充肇事者的混混。
“你們幹什麼,你們幹什麼,不準拍攝,不準拍攝,我不接受採訪,出去,出去。”一見到扛著攝像機的記者,冒名頂替的混混就急忙用手擋住臉。
“你的肇事行為,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電視臺是奉命來採訪的,這件事,需要給社會一個交代,你既然已經承認了肇事者是你,那你又躲避什麼呢。”一旁陪同的警察同志對那個頂替者說道。
“是啊,你現在能躲,那上了法庭,你還能躲嗎,還不是得允許記者採訪。”手拿話筒的男記者站在他的面前說道。
“那我也有權不接受採訪。”頂替者轉過身去,讓自己的臉避開攝像機,右手不停的揮舞說道。
“你可能不知道,受害者的家屬已經將這件事鬧大了,市裡省裡都知道了,怕你的權利是得不到保障的了,有沒有權利不接受採訪,這似乎已經不是你能說了算,我們能來到這裡面,難道還不能說明問題嗎。”男記者淡然說道。
“錢少奇,他們是得到允許了的,你這樣迴避,根本不是辦法,今天對你採訪完之後,你就會被送到拘留所去,等待上庭的具體時間,你好好配合,配合好了,在拘留所裡面,你的小日子會舒坦點,要是讓我們難做,那道了拘留所,估計就輪到你難做了,你是進過號子的人,對裡面的情況,你該很清楚。”旁邊那位警察似乎很賣兩位記者的面子,不但幫著說情,甚至還威脅這位頂替者。
“他叫錢少奇。”記者問那位警察。
“是的,有過前科,兩次進拘留所,曾經還因為盜竊蹲了三年的牢。”警察答道。
“奇怪,這樣的人,怎麼能開得起法拉利那麼好的車。”記者疑惑的問道。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難道馬路上那些開車的,就只能開自己的車嗎,少見多怪。”見記者對自己表示懷疑,錢少奇不顧攝像機了,轉過身來大聲辯解道。
“哦,那倒也是,可以是朋友的車,也可以是租來的車。”記者點了點頭,順著錢少奇的話說道。
“就是嘛。”錢少奇梗著脖子道:“你們別拍了,這有什麼好拍的,不就是一次交通事故嘛,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啊,省城哪天不發生十幾起交通事故啊,難道你們閒著沒事幹。”
“因為這起交通事故不尋常嘛,這對全國的司機朋友來說,極可能將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記者說道。
“什麼里程什麼碑啊,我聽不懂,意見交通事故,瞧你們整得那麼邪乎。”錢少奇不屑的說道。
男記者輕笑了一聲:“里程碑式的意義,就是重大意義,並且是重大意義的開始,也就是從你開始,這種交通事故會變得很不一樣。”
“不一樣,能有什麼不一樣,還不就那樣。”錢少奇雖說不接受採訪,但是在記者和警察的故意誘導之下,對話變得漸漸正常起來。
“我問你個問題,你知道你這樣的肇事,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嗎。”男記者停頓了一下,換了一種平靜的口吻問錢少奇。
“呵呵,當然知道,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賠錢唄。”錢少奇玩世不恭的一笑說道:“這個,我在外面就已經聽到很多人說起過了。”
聽他的口氣,似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金錢賠償是多麼小、多麼輕而易舉的事情似的,如果換成別人,已經是天大事了,他卻毫不在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哎,你真是可憐啊。”男記者嘆了一口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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