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蹄因為是小火慢滷,直到晚上媽媽和姐姐回家,才徹底滷透,用快子一夾,外面的豬皮已經跟豆腐差不多軟了。
“怎麼燉得這麼爛,豬油都化進湯裡了——”祝琴看了一眼鍋裡的豬蹄,心疼地嚷道。
平時她做的時候,一般快子可以輕鬆捅進去,就可以盛出來了,免得煮久了浪費。
像兒子這樣,五斤豬肉,至少浪費了一斤,太可惜了。
“這樣才好吃啊!”夏臻不在意地回答。“以我們現在的條件,要考慮的是怎麼吃好,而不是吃飽——”
今天這隻豬蹄,有前世隆江豬腳那味了,因為醬油放得多,就連顏色也差不多。
所以他盛起來的時候,隨手把骨頭拆出來,放在一邊,剩下的全是肉。
又把刀洗乾淨,切成一厘米厚的片,整齊碼在盤子上。
還別說,這樣擺盤的滷豬腳,比媽媽做的大塊大塊裝盤有吸引力多了。
“我先嚐一塊,太香了。”姐姐進來後正好看到這一幕,手也沒洗,就激動地去找快子。
然後小心夾了一塊,放進嘴裡。
怕太軟掉下來,還用另一隻手接在下巴底下。
當肉吱熘一聲進嘴後,她顧不得燙,嚼了幾下就馬上嚥了下去,一付豬八戒吃人參果的模樣,估計連味道也沒仔細品出來,就下肚了。
“怎麼樣?好吃嗎?”夏臻故意問道。
媽媽不是覺得浪費嗎?只要味道好,就值得這麼做。
“好吃,太好吃了。”見媽媽瞪著自已,夏凝尷尬地把快子遞過去。“媽,你也嚐嚐,這肉真的太香太糯了,我一個人都能把這一盤吃光。”
說完,大概記得自已還沒洗手,匆匆去水池邊了。
祝琴白了她一眼,不信邪地也夾了一塊,小心地品味了一會,這才點了點頭。
兒子的話確實有道理,豬蹄這樣做,確實比自已做的好吃。
夏臻只切了四分之一隻豬蹄上桌,大家吃完後都覺得不過癮,於是又切了四分之一。
這還是大家收斂了吃,如果隨著性子來,只怕整隻豬蹄都得吃完了。
至於放在一邊的骨頭,自然不能浪費,媽媽用快子把骨髓全部挖出來,倒在米飯上,加上滷汁,同樣吃得津津有味。
等晚飯結束,大家都覺得有些吃多了。
不過沒關係,馬上就要去醃泡菜了,正好用來消食。
自從把管理工作交給秦英後,現在每天的醃製任務,不再是兩百斤。
因為準備工作做得充分,前面的步驟全部完成了,晚上大家的工作就變得很固定,就是把調料抹在鹽水泡過的大白菜上,然後裝進罈子裡。
為了方便計算,把原來的計件改成計時制,晚上統一工作兩小時,從六點半一直到八點半。
照秦英的說法,只要中間不出問題,應該能醃三四百斤。
周奶奶和廖嬸都是聰明人,自然看出了現在和以前的區別,不過誰也沒有說出來。
一天給足一塊錢,幹兩小時大家依然是血賺了。
就算時間再延長,改成每天四小時,她們也願意繼續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