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李自強塗了紅藥水,算是給傷口消了毒,他重新坐下來寫東西。
今天這個故事,主題當然是孩子的教育問題。
說有兩個孩子,從小很調皮,有一次偷東西回家,父親不但沒有罵他們,反而誇他們能幹。
得到鼓勵後,兩人膽子大了,偷的東西越來越值錢。
最終因盜竊數額巨大,被判了死刑。
槍斃前父親去探望,他們朝父親臉上吐唾沫,說因為他從小鼓勵兩人,才害他們走上了這條路。
父親這時候才後悔莫及。
這個故事告訴天下的父母,孩子不懂事的時候,大人一定要重視品德教育,不能貪小失大,害了孩子一輩子。
其實越城地區就有類似的民間故事,從而有了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的俚語。
他只是改了一下故事背景,完善了情節。
“你看看,這個故事怎麼樣?”寫完後把稿紙遞給李自強,讓他發表看法。
“如果能在報紙上發表,陳家人只怕要遺臭萬年了。”李自強看完後,驚喜地叫道。
所有人物不但用了原名,連就讀的小學也是真名,只怕校長看到後,也會氣得吐血三升。
“就是希望達到這樣的效果。”夏臻可不是爛好人,誰敢招惹自已,就得承擔後果。
這個年紀的熊孩子,就敢朝自家扔這麼大的石頭。
等再過幾年,還不得無法無天,萬一他們在自家門前點火怎麼辦?
他可不想冒險,從而讓家人以後活在擔驚受怕裡。
“如果陳宗堂知道這故事是你寫的,不知道會不會來找我們拼命?”李自強憂心忡忡地問。
真到了那時候,他們什麼事做不出來?
“沒你想像的那麼嚴重,畢竟是故事,可以解釋成巧合。”夏臻安慰道。“當然我也不會用原名發表。”
“另外,如果發表了,我讓報社把稿費換成連環畫或者文具,送給學校吧!”
雖然不會很多,也算自已一點心意。
“這個辦法好。”見夏臻早有準備,李自強頓時放心了。
仔細抄到稿紙上,然後找了個信封塞進去,用膠水封好口,交給夏臻。
今天腿腳不方便,不能去郵局了。
夏臻也不在意,出門去買了張郵票,貼好後塞進路邊的郵筒裡。
接下來要看報社哪一天發表了?
相信有人看過後,一定會對故事裡的主人公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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