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太厲害了,我看你是天生吃這碗飯的人。”
至於這兩塊八毛九分錢如何分配,夏臻的意思是兩塊歸家裡,八毛九分給李自強,算是他的勞動所得。
媽媽和姐姐都沒意見。
“不行不行。”李自強死活不肯要。“我吃穿用住都是家裡的,不能再拿錢。”
如果要算帳,夏家花在自己身上的錢,已經超過十幾塊了。
他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可以理所當然地享用夏家給的一切。
既然自己有這個能力,就應該為家裡付出些什麼。
“那這樣好了。”夏臻想了想,說了自己的意見。“你每天拿五毛的工錢,剩下的錢我存起來,將來再考慮怎麼分配。”
他的年紀也不小了,總得有些自己的私房錢。
否則想買喜歡的東西,或者想搞物件,如果身無分文,那隻能幹瞪眼。”
以他的性格,肯定不可能向自己和媽媽開口要錢用,那時候說不定就會有矛盾出現。
錢是男人膽。
李自強沒有親人,身上更應該有些錢傍身。
“好吧!”李自強覺得夏臻的話有道理,最後同意了。
身上第一次有了五毛錢,他激動得不行。
晚上躺在床上,好幾次拿出來看了又看,最後放到枕頭底下。
第二天李自強竹筐裡裝的是番茄和毛豆。
這兩種蔬菜價格比較貴,如果不要票,價格可以定得高一點。
番茄賣兩毛,帶殼毛豆賣一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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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重量跟昨天差不多,大概四十多斤左右。
考慮到李自強已經有經驗了,送他出門的時候,夏臻不再關心他怎麼賣,只是讓他帶上一壺水,以及五根玉米當點心,這樣不至於渴了餓了。
中午他依然沒有回來吃飯。
夏臻也沒在意,一個人簡單吃了些,繼續寫了兩篇雞湯文。
感覺眼睛有些酸澀,就站起來把昨天李自強幫自己抄好的文章拿出來,拿到郵局寄出去。
做完這件事,他沒有回家,而是拐進龍山公園,一個人去爬山。
以他現在的身體情況,跑步暫時還不太適合。
而爬山能促進血液迴圈,鍛鍊心肺功能,幫忙他排出身體裡的毒素,所以他打算繼續鍛鍊一段時間。
等身體能適應更大強度的運動,再考慮每天跑步五公里。
會選擇下午去爬山,是因為郵遞員都是上午送信件送匯款單。
夏臻現在每天七點半起床,八點吃早餐,而信一般九點到十點送到李家臺門,早上如果出門,就會錯過郵差。
經過龍王廟,他沒有停下來歇息,繼續往前走。
自從那天出了一身油汗後,體質明顯有了進步,他已經能一口氣從山腳爬到山頂。
龍王廟旁邊有口叫龍王潭的淺井,一年井水不斷,此時有幾個中年男人正在用塑膠壺和塑膠桶打水。
據說譚水水質特別好,用桶裝回去煮水燒飯,比自來水清冽多了。
夏臻也想過趁爬山的便利,背些潭水回家燒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