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臻見他實在坐不住,也不好說什麼,就隨他去了。
下午兩點多,肚子又有些餓了,於是拿出剩下五個玉米,一起吃了。
“夏臻哥,我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玉米。”李自強邊啃邊讚歎道。“如果能天天吃這個就好了。”
“沒出息。”夏臻笑罵一句。“玉米就滿足了,難道雞鴨魚肉不好吃?”
開玩笑,如果他們家一直靠吃玉米維持生計,那他這個穿越者真的太失敗了。
只是不好一下子改變太多,免得引起鄰居們的懷疑。
他計劃用溫水煮青蛙的辦法,一點點提升家裡的生活質量,這樣比較安全。
“當然是雞鴨魚肉好吃。”李自強聽後嚥了一口唾沫。“可是那不是過年才吃的嗎?平時哪裡吃得起啊!”
在大姑家時,他連過年也吃不到啊!
“放心,只要我們一起努力,以後天天有大魚大肉吃。”夏臻拍拍他的肩,語氣肯定地回答。
心裡已經有了主意,晚上去鴿子市,買只雞回來補補身子。
現在還沒有前世那種養殖場,土雞的味道肯定不錯。
其它鴨子大鵝也可以考慮,光這樣想想,他都已經饞得不行。
至於姐姐買的豬蹄,燉了毛豆後變成一大盆,兩天過去了,肉已經吃得一塊不剩,毛豆還剩下半碗。
“真的?”李自強被他描繪的美好未來,饞的口水快流出來了。“如果能天天吃到肉,那就算累死也甘心。”
等晚上媽媽回來,夏臻把打算讓李自強去搞個體的事說了說。
“這個能行嗎?會不會被當投機倒把抓起來?”祝琴聽後,擔心地問。
讓他去幹活賺錢,她倒不反對。
倒不是她刻薄,在這個時代,男孩子過了十六歲,肯定不能在家吃閒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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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改革開放了,不會有事的。”夏臻肯定地回答。
“我還是不放心。”祝琴想了想,依然擔心他出事。“要不,讓他去賣冰棒?這個乾的人比較多,應該沒問題。”
她對個體戶不太瞭解,只知道小貨郎和賣冰棒的人,走街穿巷,沒有人會抓他們。
“媽,現在才三月,誰吃棒冰啊!”夏臻沒想到媽媽會這樣說,連忙提醒道。
“是哦!”祝琴拍了下自己的額頭,忍不住笑起來。“這件事說的這麼突然,我都被你搞糊塗了。”
姐姐這時候也回來了,手裡提著一紮韭菜,說晚上炒蛋吃。
家裡現在經濟寬裕了,大魚大肉依然捨不得買,吃幾個雞蛋肯定沒問題。
用韭菜一起炒,比單獨煎蛋更香更耐吃。
原本還打算買一塊老豆腐,用刀切成薄片後,把兩面煎得金黃,再加一半韭菜進去,把吃剩的毛豆也一起滾一滾,想想就饞人。
可惜去得晚了些,豆腐已經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