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軒就是喜歡他,他叫小七。
在小軒的眼中,彷彿整個世界,都沒有一個他重要,他喜歡那個揹著吉他的身影,在烈陽下的身影。
小軒很美,追求他的人很多,但是她,都會覺得那群人不遂。要麼上身不遂,要麼下身不遂,反正……,都是殘缺的,不完整的,不是她喜歡的,令她煩惱的。
他喜歡吉他,喜歡音樂,彷彿是因為一個演唱會。
但是她,現在連那個演唱會都忘了,所以,想要糾正,很難。
反正她,就是喜歡,楓七。
楓七是一個普通的男孩,但是……,機遇,總是稀裡糊塗的裝在一個完全迷迷糊糊的亂七八糟甚至沒有準備的人身上。完全在意料之外,他,就是那樣的,火了。
他其實只是一個烈陽一般的身影,一個倔強的少年。
他的夢想,就是一個,夢想罷了。
或者,你要說理想,也先理清楚。
他只是一個少年,就是那樣的天天在天空下默默的彈著吉他,太陽看著他,都會疲倦,打個哈欠,然後落下一句,然後呵呵的離去了。
留下的,就是那個少年,一直在努力的身影。
他完全沒有想過,要去出名,或者怎樣。
就是亂撞。
他看到了她。
一個沙灘。
他只是來感,而後,因為手裡那把火紅色的吉他,真正的擁有了所有的感覺,而後,就說出來了什麼要在一起的話。
真好。
兩個人就是這樣的在一起了。
世界在不停的改變,不停的倒轉著。
如果你手上的表不是電子表,反正電死表……,應該也能用,然後你就用吧,用了之後……
最好還是手錶,把你的指標撥轉,回到那個時代。
2009.10.30
那時候,天,很藍。
這棟房子裡,他們見面了。
胖子果斷的默默的說了句媽的。
看來,她知道了。
“你……”女子慢慢的說著話,細聲細氣,彷彿要把這世間的一起融化。就是一心一意的愛著他的女孩子,簡簡單單,罷了。
楓七看著她。
“別說了。”
煙把他的渾身上下完美的繚繞,包括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