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獅蹲在他身旁,流著哈喇子眼巴巴地看著。
唐子煜:……
看得他十分倒胃口。
“我說你個七級的獅子,就不知道自己去狩獵的嗎?”唐子煜很是嫌棄地看著它,莫不成它並非真獅子,而是頭長得像獅子的獅子狗?
雄獅沒聽懂,仍舊眼巴巴地看著。
唐子煜看了眼這鹿,四級的,不算多高,殺起來也不算費勁。
沒多猶豫就將好肉砍下來,剩下的都扔給了雄獅。
“老叫你獅子也不合適,我想你起個名字吧。”唐子煜將它上下打量了下,就算洗得乾乾淨淨,身上的毛色也不好看,確實是頭雜毛獅子。
黑色佔了大半,還有白色,灰色,土黃色,金色,甚至還有幾縷紫色,毛色看起來不是一般的雜,怎麼看都很是糟糕。
又幹瘦乾瘦的,一點威風樣都沒有。
“你是多麼不會長,才把自己長成這德行?”唐子煜看了半天,都不知該給它起什麼名字。
不,也不是沒想到,只是他腦袋裡一直不斷飄過的,只有兩個字:
雜毛!
雖說喊這樣的名字很是貼切,可聽著就不得勁。
“就沒見過長得跟你這般難看的毛絨絨。”唐子煜自問是很喜歡毛絨絨的,可如同它這般的毛絨絨,他是想吃肉的念頭都沒有。
雄獅美美地吃著鹿肉,喉嚨裡發出呼嚕呼嚕聲,對唐子煜所說的話,半點也沒聽懂。
“要不然叫你毛毛?”唐子煜想了下,又覺得不合適,毛毛一聽起來就覺得挺可愛的,跟這頭雜毛獅半點不搭邊。
“老雜?”
不行,這獅子雖說個頭很大,但還沒成年,叫老雜不太合適。
“阿雜?”
唐子煜眼睛一亮,覺得這個名字還行,一巴掌朝雄獅腦袋拍了過去:“行了,以後就叫你阿雜!等你長大了,就叫你老雜。”
吼!
雄獅被打擾了吃食,立馬就驚到了,習慣性‘嗚嗚’認慫求饒,整頭獅子都貼到了地面上。
唐子煜震驚了,呆呆地看著它。
按理說獅子被打擾了吃食,不應該是發飆的嗎?它怎麼一副‘我很乖,求原諒’的慫樣?
就算是獅子狗,也是有脾氣的好嗎?
唐子煜眼角直抽搐,他這是馴服了個什麼品種,怎麼看都感覺它不太像是獅子的樣子。
阿雜很快反應過來,賊兮兮地朝四周看了看,發現並沒有出現可怕的生物,立馬衝唐子煜不滿地吼了一聲。
幹啥打它,嚇死獅子了。
這些年它戰戰兢兢的,一頭獅活得容易麼?很多時候幾乎把命都丟盡了,才殺死一頭獵物,結果還沒來得及嘗一口,就被團團圍住。
它不是沒想過掙扎一下,可它越是護食就越慘,經過無數次差點丟了性命後,才得出來一個生存技巧,那就是該認慫時就認慫,千萬不能學平頭哥那樣。
不服就幹很容易會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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