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鬼嬰虺可能是自己尋來的,也可能是恰巧碰到的,不論如何他顯然都沒有意識到他們之間的差距。換做稍有理智之人碰見此物第一反應肯定是逃走,就算有所憑持也會認真對待,絕不可能這樣閃都不閃一下的任其攻擊,而且自己連還手都不還。”
扶著郝幼瀟的肩膀,綠姑認真的說道:“孩子,他極有可能真的失去神智了,你現在過去他未必認得出你,再做出些什麼慘事來,那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
沉默片刻,郝幼瀟微微一笑,輕輕的搖了搖頭。
“不,我相信他。”
“這不是你相不相信的問題!你看看李斯年,一個心魔就讓他六親不認,李初一的情況很可能比他還要嚴重,你...”
“即使真的那樣,我也要去看看。”
望著前路,郝幼瀟眼神毅然。
“冊封太子之時我就沒有陪在他的身邊,縱有千百個理由可以託詞,那也推諉不掉我心中的悔意。這次來我就沒打算再離開他,他是生也好死也罷,哪怕真的會殺了我我也不在乎。因為我知道,那不是他,他不會傷害我的,而我則要幫他找回他自己,就算一死也在所不惜,這是我的決定,不悔不改。”
“你若因此而死,救醒了他又有何用?他一樣會傷心,你們還是不能在一起,這樣沒有意義!”
“沒有意義嗎?”
輕輕一笑,郝幼瀟問道:“師父,若是現在得知幹爹未死只是被困住了,若無人搭救便會身死,而你只有半分把握將他救下,失敗的結果則是你自己身死道消,你會怎麼做呢?”
綠姑默然。
答案是肯定的。
別說半分把握,就是沒有把握,她也會去,只求為所愛博取一線生機。
理智上來說,這種想法是愚蠢的。
人活著才有希望,明知必死還去那是傻,不如留得性命為其報仇。
可感情上來說,這種想法又是很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很多人為之贊嘆推崇的。
不能同生,那至少求得同死。明知愛人受難而不施救,一味的瞻前顧後去做所謂的“謀定而後動”,直到所在身死才追悔莫及,哭著喊著再繼續謀劃著複仇,這樣又比犯傻能有意義多少呢?
於國之大事,這樣做沒有所。可於兒女之情,這種做法往往是很難讓人接受的。
而女人相較於男人往往又更加感情用事,郝幼瀟如是,綠姑亦如是。
當初太虛宮的廣場上李初一從天而降,縱狗行兇替郝幼瀟解圍,又親自出手斬殺一人替郝幼瀟出氣,無論其目的如何有什憑持,對郝幼瀟來說這都是最甜蜜的事情,是不可磨滅的珍貴記憶。
現在李初一有難,讓她躲在一邊默默看著,她無法接受也不能接受。
就像她所說的,是生是死她都得去看一眼,哪怕最後的結果是身死道消,只要有一絲可能能幫到李初一,那就值了。
這是她的執著,是她對愛的理解。
富貴難辨真心在,患難方才顯真情。
她已經錯過了一次,這一次無論如何她也要陪在他身邊。
勸說不成反被勸,綠姑自覺好笑,輕聲一嘆拍了拍郝幼瀟,末了終是什麼也沒說。
雖然不是孩徒,但郝幼瀟的性情如此對她的脾胃,這是極為難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