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慶當鄉長也一年多了,一直單身,早就成了整個鋼城縣公認的鑽石王老五了。給他說媒的,沒有一個連,也有一個加強排,可是鋼城縣上下這麼多單位,這麼多單身女性,他愣是沒相中一個。
要說緣分這東西,也就是邪門,遇到對眼的,別人看著再不好,他們愣是能成。
“我剛過二十二週歲生日,應該叫你一聲曹哥了。”
“好,咱們走!”
王錚故意加快了步伐,把兩個新認識的孤男寡女甩在了後邊。
翻過西山山樑,王錚回頭看去,見看不到了他倆,便坐在路邊等了起來。
過了不一會兒,王錚看到曹洪慶先爬上了山樑,然後回身又將陳倩拉了上來。
曹洪慶的肩膀上扛著一杆獵槍,整個大寨鄉,估計也就他手裡還有一杆獵槍了吧。這個年代,老百姓也不怎麼愛管閒事,反正你當鄉長的扛槍上山打獵也礙不著別人啥事,也沒有人願意到上面去告他。再說了,告,也沒用。
曹洪慶站在山樑頂上,衝著王錚大聲喊道:“王錚!你慢著點!別走散了!”
然後看到王錚停下來,接著曹洪慶便扶著陳倩,沿著破碎的山路,向下走去。
王錚嘴裡嚼著茅草根,笑著自言自語道:爬山可真是個能讓愛情萌發的好運動,難以避免的身體接觸,無處不在的互相幫助,不知不覺,爬趟山下來,兩個才認識不久的人,說不定就成了朋友了。
王錚等了十分鐘,曹洪慶同陳倩走了過來。
三九天,山頂上山風還是很涼的,三個人不敢多呆,稍微喘了口氣,便繼續向前進發。
再翻過個山樑,走到山腳,便是一大片老林。到了冬天,這裡除了護林員以外,就很少有人進來了。進來的,也都是偷獵的,抓住可是要判刑的。
王錚他們進來打獵,那也是偷偷地進行,所以不能進林子。一進林子,事情的性質就不一樣了,那可是犯法的事情了。而在山林外圍,林區的警察可就管不了了。
當然了,王錚也早跟陳倩說過,這次行動的主要意義在於爬爬山和碰碰運氣,至於說運氣怎麼樣,可就不是自己說了算的了。
三個人沿著林場邊,然後向北走。向北一直走,走大約十來里路,就可以到達夾谷關,然後從夾谷關再往東走,便是大寨鄉的境內了。
這一路,王錚他們要搜尋大約七八里的林場邊緣,然後完了之後就沿預定的路線回家。
一趟下來,曹洪慶的槍沒有開過。槍是用來防狼的,萬一真遇到野狼了,也只有曹洪慶手裡的槍能對付了。
這一趟他們收貨還算可以,王錚的小鷹抓了兩隻兔子,然後他的土狗小白抓了一隻山雞,然後三個人一人扛著一個獵物,便回到了桃花嶺,打算讓公司的大廚給加工一下,然後就在王錚家裡面痛快的吃一頓野味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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