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出《詩經》,如《詩;衛風;氓》“總角之宴”,又《齊風;甫田》“總角兮”。以後稱童年為“總角”。陶淵明《榮木》詩序:“總角聞道,白首無成。”
垂髫:指童年。
古時童子未冠,頭發下垂,因而以“垂髫”代指童年。潘岳《藉田賦》:“被褐振裾,垂髫總發。”
束發:指青少年,指男子。
一般指15歲左右,這時應該學會各種技藝。《大戴禮記;保傅》:“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及笄:指女子15歲。
語出《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謂結發而用笄貫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歲。
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稱“待字”。
語出《後漢書;曹皇後記》“小者待年於國”。以後稱女子待嫁的年歲為“待年”。《文選;宋文皇帝元皇後哀策文》:“爰自待年,金聲夙振。”
弱冠:指男子20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古代男子20歲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左思《詠史》詩之一:“弱冠弄柔翰,卓犖觀群書。”
而立:指30歲。
語出《論語;為政》“三十而立”。以後稱三十歲為“而立”之年。《聊齋志異;長清僧》:“友人或至其鄉,敬造之,見其人默然誠篤,年僅而立。”
不惑:指40歲。
語出《論語;為政》“四十而不惑”。以後用“不惑”作40歲的代稱。應璩《答韓文憲書》:“足下之年,甫在不惑。”
及艾:指50歲。
出《禮記;曲禮上》“五十曰艾”。老年頭發蒼白如艾。《民國通俗演義》三十七回:“……我年已及艾,還有什麼不滿意的事?”
花甲:指60歲。
以天幹地支名號錯綜參互而得名。計有功《唐詩紀事》卷六十六:“趙牧)大中鹹通中效李長吉為短歌,對酒曰:‘手挪六十花甲子,迴圈落落如弄珠’。”
古稀:指70歲。
語出杜甫《曲江》詩:“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亦作“古希”。
皓首:指老年,又稱“白首”。
《後漢書;呂強傳》:“故太尉段潁,武勇冠世,習於邊事,垂發服戎,功成皓首。”
黃發:指長壽老人。
語出《詩經》,如《詩;魯頌; 宮》“黃發臺背”。老人頭發由白轉黃。曹植《贈白馬王彪》:“王其愛玉體,俱享黃發期。”陶淵明《桃花源記》:“黃發垂髫,並怡然自樂。”
鮐背:指長壽老人。
語出《詩經》,如《詩;大雅;行葦》“黃臺背”,“臺”與,“鮐”通用。《爾雅;釋詁》:“鮐背,壽也。”老人身上生斑如鮐魚背。
期頤:指百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百年曰期頤”。謂百歲老人應由後代贍養。蘇拭《次韻子由三首》:“到處不妨閑蔔築,流年自可數期頤。”
男子的“冠禮”和女子的“笄禮”:
人生禮儀中最重要的是男子的“冠禮”和女子的“笄禮”。冠禮和笄禮,說穿了,就是改變法式。清代以前,古人是留全發的。嬰兒生下三個月後,要選擇黃道吉日,剪一次頭發,只保留兩小撮。這兩小撮頭發,男孩留在左右兩邊,有如牛頭;女孩則一前一後,有如馬首,叫“羈”。也有按男左女右的方位只留一小撮的。 剪去的頭發長出以後,便不再剪,而是向兩邊分梳,長齊眉毛,叫做“兩髦”。所以兒童又叫“童髦”。或者把“兩髦”總束起來,紮在頭上,一邊一束。男孩狀如獸角,叫做“總角”;女孩狀如樹椏,叫做“丫頭”。所以孩童時代又叫“總角之時”,年幼或地位低的女孩又叫“丫頭”。
男孩長到二十歲,女孩長到十五歲,就要舉行“冠禮”和“笄禮”。冠笄之前,要先用“筮法”來決定日期和加冠加笄的來賓,叫“筮日”和“筮賓”。屆時,來賓就在一定的禮儀程式中把規定的服飾授予該青年,並為他們取一個“字”。賓取之字與父取之名,一般都有一定的聯系。有了字,也就有了尊稱。直到民國年間,中國人如要表示尊敬和客氣,都要稱對方的字,有如俄國人之稱“父名”。卑者對尊者說話,只能稱字,且字之後還要加職銜,或加先生。尊者對卑者說話,則直呼其名,不稱字。但是,無論尊卑,自稱都不能稱字,如果自己稱字,便是失禮,也是大笑話。
以此觀之,古人15乃成童束發)之年,也就是說不再是孩童,即束發入學。在《大戴禮記;保傅》中道:“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男子以二十舉行“冠禮”,即加冠,可從業、從事、為官等矣。古人常指腹為婚,或者說早訂婚約,待成年後再成婚。多半以男子十八或者二十),女子十五或者十六)。
至於現在遊戲中所說十五立志成年,也實有爭議。
不信之,詳解可見網址: